近日,上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工伤赔偿引发的矛盾纠纷。
2017年年初,刘某临时雇佣王某在吴忠市某高速公路加高改造工程进行高空作业,11月15日王某在该工地平衡挂线,卡头突然断裂造成王某食指骨折,刘某将王某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期间所有的医疗费、交通费都由刘某支付共计3000元,11月18日王某找到刘某要求其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6万元。刘某认为已经为王某花费了医药费、期间还买了营养品对王某进行了看望,对于王某提出6万元赔偿不答应,因此双方发生矛盾纠纷,王某申请上桥镇调解委员进行调解。
调委会接到申请后,在向双方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出合法的赔偿金额,对所提出的“不合理”赔偿金额做出让步,另一方面在依法的前提下做到法理情相结合,通过耐心劝解使双方放下成见,最终双方终于放下争议,达成一致赔偿协议。
至此,一场可能激化的工伤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