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高速交警(qhgsjj)
7月17日16点20分左右,有人在大通收费站通过快手直播平台发布涉嫌辱警骂警视频。
通过调取大通主线收费站入口车辆信息,固定嫌疑车辆和发布视频的嫌疑人,通过电话将嫌疑人侯某传唤到四大队进行询问,后经过民警调查取证,侯某违法事实属实,证据确凿。
7月19日凌晨涉嫌在网络进行寻衅滋事的侯某被押送至大通县看守所,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400元罚款的处罚。
公安提醒
给网络喷子、键盘侠们提一个醒:网络不是法律盲区,发言请慎重!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
网络开放和自由也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任何人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恶意辱警黑警、传播谣言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无论是网络名人,还是普通网民,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利。
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依法运用法律维护执法尊严!现在再在网络上辱警黑警、传播涉警谣言的,面临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刑入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烈遣责那些没有同情心、不知道感恩的所谓的网络喷子、键盘侠!呼吁各地的公安机关让网络喷子、键盘侠为他们的辱警言论负责!我们不能让民警流血又让他们的同事、家人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