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央视花了8个月时间,对药品市场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年底前发布了对上海、湖南6家大型医院的暗访视频,发现医药市场已乱象丛生,医生“回扣”竟然占了药价的30%-40%。该节目播出后,舆论哗然。尤其是一名医药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提供的药品价格目录显示,那些用于心脑血管、抗感染等疾病治疗的常用药品, 上海市药品中标价一般是市场批发价的5倍左右,最高的超过了10倍。
政府药品中标为何“只买归的,不买对的”?虽然情况比较复杂,但难免存在腐败因素,社会感观因此相当不堪。因为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但目前除药品外,应该说已没有任何商品的差价能够达到如此骇人的程度。这种关乎民众生命健康的产业,却被弄成如此严重的“明腐败”,肯定有损于党和政府形象。而形成原因,就在于采购者与消费者分离,医院因为出于自身利益,更愿意采购价格更高的同类药品。
“畸高药价”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是患者多花冤枉钱,医保资金大量流失,巨额差价腐蚀干部和医生,更重要的是医生一旦变成“药贩子”,就会大肆“卖药”,让患者服用数倍于需要的剂量, 这也是导致中国“抗菌素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
治理“畸高药价”,需要科学的“顶层设计”,国家职能部门应该从规范药品名称,摸清药品大致生产成本并就此公布指导价做起。而 地方政府则可以通过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程序,把好招标关,将药品中过多的“水分”挤掉,倒逼药品生产企业以“老实价”面对市场。
由此建议:
1、及时、全面落实国家卫计委对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安徽省在列)推行“两票制”的要求,即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以方便监督部门比对药品从出厂价到政府集中采购价的差价是否合理?
2、在规范药品集中采购方面应表现出安徽省较强的创新意识,争取争当全国“排头兵”,闯出个“安徽模式”,也希望各地都能闯出好的“地方模式”,更大限度地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创造条件实行“一票制”,即让医疗机构和生产厂家直接结算药品费用,生产厂家和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3、增强药品集中采购“透明度”。省级招标部门可以在网上公布各种药品采购价格,供社会监督,以便及时淘汰虚报价格的药企。
4、对于用量较大的药品,尤其是常用药,可以效仿国家谈判药品做法,省级药品集中采购部门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谈判,消除中间环节,采购到比医药公司更低价格的药品。
笔者再次重审此前的分析 ,如果能将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中的“水分”挤干,换来正常的医药市场,在无需财政增加投入的情况下,仅节省下来的医保资金就完全可以实现全民免费医疗。今天再次说一句话,谁能主导将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中的“水分”挤干,谁就是中华民族的功臣,甚至是中华民族的大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