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汉中市西乡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诉安康市平利县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西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副检察长刘德荣亲自出庭。这是西乡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西乡县部分人大代表、汉中、安康两地检察机关近70余名检察官观摩庭审。
庭审中,为充分证明西乡县检察院诉求合理合法,便于合议庭更加清晰地了解案件情况,公益诉讼人将证据分为六组,并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制作了系统、详尽的PPT,将案件所有证据予以当庭展示,全面直观展示证据,并发表了质证意见。
同时围绕平利县国土资源局是否存在行政行为违法、是否全面依法履职到位等争议的焦点问题与被告展开了激烈论辩。公益诉讼人针对被告的答辩意见,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多方面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驳。随后,为做好法律宣传,以案说法,有效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意识,公益诉讼人结合本案事实,就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提起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重大意义进行了宣讲。
被告法定代表人平利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出庭应诉,在最后陈述中明确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履职,切实依法履行土地监管职责,确保国土资源得到依法有效的运用。
通过庭审
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推动法制政府的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既维护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又充分显示了司法制度改革中设置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的正确决策,是国家治理能力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作者:王娜
编辑:王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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