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的童养媳
1908年正月,李贞出生在湖南省浏阳县(今浏阳市)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李贞6岁那年,母亲含着眼泪送她去了一户姓古的人家做童养媳。
那时的童养媳,实际上就是变相的丫环。从此,许多繁重的体力劳动便落到了李贞那还十分弱小的身上。1924年正月,16岁的李贞与丈夫举行了旧式婚礼,正 式开始了她的婚姻生活。然而,这段酝酿了整整10年的婚姻并没有给李贞带来幸福,丈夫叫古天顺,比李贞大4岁,是个耿直忠厚但脾气暴躁的青年。由于长期受 虐待,李贞对古家人怀有一种难以化解的敌意,对丈夫也是如此,虽然表面顺从,但内心却毫无爱情可言。古天顺对于这个从小被家里当作粗使丫环看待的妻子,也 很难生出多少柔情蜜意。因此,婚后两人的感情并不怎么融洽。
有一次,李贞上山砍柴,遇到了倾盆大雨,待她把柴担回家时,衣服已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这时,古家其他人从田里劳动回来,也被雨淋湿了,因为没有干衣 服换,婆婆就责骂李贞没有把衣服洗出来。李贞生气地回嘴说:"我也上山砍柴去了,哪里有工夫洗衣呢?"古天顺见她竟跟母亲顶嘴,抄起一根棍子就朝她劈头盖 脸地打来。
丈夫的粗暴行为,使李贞伤透了心。她对自己的前途感到非常绝望,觉得天地虽大,却没有自己的一线生机,于是,她穿着一身湿衣服,披头散发地跑出去准备投塘 自杀。左邻右舍连忙把她追了回来,邻家的刘婆婆含着眼泪劝她说:"旦娃子啊(注:李贞先前无名,人称"旦娃子",参加革命后才取名"李贞"),女人生来就 是受苦的呀!你看我,60多岁的人了,还要上山砍柴,还要挨丈夫的打骂,这是命啊,女人的命啊!我们女人就要认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