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说,没有感情的婚姻不会长久的,不要说为了谁而怎样,还是离婚吧,这样对谁都好。两个人天天在一起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不争吵是不可能的,有时为了一件小事都会喋喋不休。但是你看到过丈夫打妻子,竟把妻子鼻子咬掉吗?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而被告人易某和妻子黄某结婚后却是“百日夫妻百日怨”。
现年40岁的易某系桃江县马迹塘镇农民。2017年6月29日,他与妻子黄某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俩感情不和,妻子黄某多次向易某提出离婚。丈夫易某不愿离婚,竟然当街施暴,一口咬掉了妻子的鼻尖。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26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易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男子不愿离婚,当街施暴妻子】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或许这个问题根本没有答案,不过有些问题还是可以避免的。下面这位丈夫当街施暴,身为男人在公开场合打女人。2018年2月6日这天,易某佯装答应同意与妻子离婚,同时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为由电话联系黄某,约她到桃江县政务中心婚姻登记机关窗口见面签字。这天中午11时许,两人在桃江县政务中心门口会面后,易某突然冲上前一口咬掉黄某鼻子的鼻尖,致其面部受伤。
据了解,两人目前已经办理离婚手续。案发后易某于当日主动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双方在派出所民警主持调解下,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易某赔偿被害人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赔偿款已履行,被害人对易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为阻止妻子与其离婚,咬掉黄某鼻子的鼻尖,致其面部受伤造成轻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易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后如实供述伤害妻子的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易某庭审中认罪,案发后积极赔偿了妻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妻子的谅解,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易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易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婚姻需要爱,有爱才幸福。不管是即将步入婚姻殿堂,还是处于婚姻关系的夫妻,都要更加审慎地对待婚姻,一日夫妻百日恩,不能因为点滴矛盾就轻言离婚,即使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也要顾念往日恩情,互谅互让,“和平分手”,尽可能地将离婚的伤害降至最低,切不可由爱生恨,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民警提示:碰到家暴千万不要受“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影响,逆来顺受,委曲求全。应选择向街道、居委会、妇联等组织进行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等正确维权手段,切勿“以暴制暴”。对于构成犯罪的家暴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