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牡丹区政府发布《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牡丹区2017—27号地块房屋征收决定书》和《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关于牡丹区2017—27号地块房屋征收通告》,决定对2017—27号地块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征收。
本地块征收范围:大堤以东、大堤以南、句阳路以西、黄河路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房屋征收部门: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牡丹区城市开发征收服务中心。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8日。
该项目的实施,对改善黄河路两侧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与形象、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创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