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2日早上,一名戴头盔的男子手拿菜刀和铁锤闯进湖南宁乡县一家珠宝店。监控显示,两名女营业员被吓到后退,头盔男手挥菜刀,威胁前台的一名男子。
进入店内后,头盔男直奔金项链展柜,用铁锤疯狂砸烂柜台玻璃,抢走18根黄金项链后,骑摩托车逃离现场。
接警后,警方截取嫌疑人在犯罪现场的痕迹,并迅速锁定了有吸毒史的宁乡籍男子杨某。案发30个小时后,杨某在家中落网。
18条被抢的黄金项链,有11条被杨某藏匿在其出租屋内,5条藏匿在自己的家中。就在案发当天,他特地将2条项链卖了3万余元,花了一半的钱租了一辆宝马车,给弟弟结婚撑"面子"。
10月30日上午,该男子站在宁乡法院大审判庭被告席上。他的家人带着他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前来旁听。最终,男子因犯抢劫罪获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
(编辑:王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