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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WTV北京报道:天通中苑“一区两制”

2018-03-06 01:54    

日前中央公布了一份重磅文件,不仅“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还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然而在十九大会议刚刚闭幕之时,天通苑中苑小区开发商及物业竟不顾民意,要在小区中间修建围墙,隔离封路。

天通中苑D区原有23-33号楼,为一整体小区。买房时规划就是共同的公摊、绿地、广场和健身器材。现今开发商物业要在25~26号楼之间砌墙,把23-26号楼隔离出去,将整个D区分割成两个独立的小区。此举不仅侵害了四栋楼业主的利益,还造成了业主出行的极度不便。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没有权利擅自改变社区现有道路布局。

在政府提倡拆围建绿的大环境下,天通苑的开发商物业这种侵占业主道路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业主的权益还与和谐社会的大环境相抵触。

另外被开发商区别对待的27~33号楼,经居民反映原为超出经适房建筑面积的违建房,洗白后按商品房高价出售价格不菲,物业费也是达到了惊人的三块多。为此开发商为各个楼新修了门厅,铺了柏油路,重新修正了绿化环境,目的是将该小区建设成为天通苑中的高档社区。作为按统一标准修建的统一社区,同样交纳物业费,却遭到物业差别对待,甚至电梯楼门卫生,车位环境都有高低之别。不但区别对待,这次还要为27-33号楼开设特权,将小区中大部分公共道路车位及绿化设施划分给其使用。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一区两制”之风不可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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