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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繁简分流 | 洪泽法院:打造“无讼村居” 从外部多元化解矛盾

2018-03-02 15:56    

作为当事人,都希望自己的案件能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得到公正的判决。随着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江苏法院着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挂“普通号”,快速审理;对疑难复杂、案情重大的案件挂“专家号”,实行会诊。通过繁简分流机制,整合现有司法资源,提高审判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我们将聚焦全省改革示范法院,陆续推出“江苏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经过六年实践、六年淬火,淮安市洪泽区法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打造的“无讼村居”创建品牌,享誉省内外。现在,洪泽法院又以“无讼村居”为抓手,内挖潜力、外聚合力,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们用员额中近三分之一的法官审理占全院案件近半数的简案,实现快审;用近三分之二的法官审理剩余的半数繁案,实现精审。内部挖潜作用已经显现,提升了办案效率,同时,利用‘无讼村居’的品牌,激活并整合社会多元力量化解矛盾,真正实现了繁简分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公平、公正与高效。”洪泽法院院长王亚林说。

挖潜力 按照团队需求分案

“经过阅卷,这六个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调解可能性较大,可以尝试诉前集中调解;而这四个案件相对复杂准备排期开庭。”9月21日,洪泽法院民二庭法官刘林厚查阅立案庭送过来的10本案卷后,安排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工作。

群众到法院来寻求的是公平正义,高效快捷裁判能增进群众的法律获得感,而现实中客观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不能成为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挡箭牌”,内部挖潜、繁简分流成为解燃眉之急的一剂良方。

在责任倒逼下,洪泽法院开始根据案件的繁简程度,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探索简化小额速裁、刑事轻罪速裁等诉讼程序,并配以根据案件难易程度组建的审判团队,便以立案时科学分案,使得繁、简案件流向不同审判团队。据介绍,这种制度要追溯到2014年9月,当时洪泽法院便组建了17个审判团队,其中包括民间借贷、小额速裁、刑事轻罪速裁等简易案件审判团队,道交、建设工程、破产案件等复杂案件审判团队,并配齐配强审判团队组成人员。

2016年员额制改革后,25名员额法官领衔相应的审判团队在案件繁简分流中各自发挥不同作用。2016年,该院民商事收案2863件,以小额速裁团队为例,法官为1人,全年审理案件200余件,占当年民商事收案的7%。诸如小额速裁简易类型的刑事轻罪速裁、民间借贷等共有9名法官,却审理着占全院近一半的案件。

聚外力 打造多元化解平台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的堵点出现在哪里,矛盾纠纷就出现在哪里,尤其是立案登记制以来,大量纠纷涌向法院,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化解不了社会的矛盾,尽管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审判质效,疲于应对高发多发矛盾纠纷,仍与群众的期待有差距。

为有效化解纠纷,洪泽法院通过对一系列案件的受理,对其中出现的较为常见、多发情况,一方面向其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等发送司法建议,另一方面与其建立联系并共同出台诉调对接工作文件,指导他们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中,缓解法院诉讼压力。

同时,洪泽法院从自身实际出发,对2007年以来案件增量进行调研,发现其中约一半左右属于传统民商事案件,而这些案件多发生于乡村、社区。“找到了化解案多人少难题的突破口在村居、基层,接下来就是要激活并整合社会多元力量,提升调解人员能力,发挥其诉前调解的功能与作用,使纠纷止步于讼前。”王亚林介绍说。

于是,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洪泽法院就大胆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利用“无讼村居”创建成型的机制体制及成果,促进繁简分流的高效。他们整合“三员”(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社会治理网格员)解纷队伍,从外部多元化解矛盾。而这些解纷力量,大多扎根于乡间村居,具有较高品德、名望,令群众信任的身份,值得群众信赖。

增动力 打造执行攻坚路径

执行工作是实现群众胜诉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维护法律威严的重要方式。洪泽法院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改变以往随机分案的均衡化分案模式,而是与审判中繁、简案相衔接,即简易案件审理的执行案件交由速裁执行组实施、繁杂案件审理的执行案件交由普通执行组实施,为此洪泽法院成立了一个速执组专门处理简易执行案件,四个实施组处理繁杂执行案件,并成立保全组,专司执行过程中的财产保全,集中统一处理,最大化提高了办案效率。

对于进入普通执行程序的案件,借助总对总、点对点等信息化技术的辅助,实现网上一键冻结、扣划,再加上保全等跑腿事项交由保全组实施,实施组可以集中力量、精细办理案件,最大限度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缩短执行周期。速执组自2016年成立以来,结案率40%以上,案件实际执结率达65%,案件办理天数平均在31天。2017年1-9月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803件,同比上升38.7%,执结标的额3.52亿元。

“执行中存在的‘人难找、财难寻、难变现’的难题,不仅需要内部做科学统筹、简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质效,更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与帮助,聚合力才能增动力。”洪泽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袁爱军总结执行繁简分流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破解执行难另一个路径和方向。

洪泽法院积极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等汇报,争取政策、财力等方面支持,洪泽区委、人大先后发文支持法院工作,并逐步构建起了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协助配合、社会各界协作”的执行联动机制。今年以来,洪泽法院通过联动单位对275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进行贷款融资、招投标、出入境、高消费等多种行为的限制。

借助“无讼村居”创建组织体系,该院将执行工作中查找被执行人踪迹及财产线索工作,交于全区122个村居的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人民陪审员等执行网格员,借助社会基层组织、群团等社会力量共同破解执行难题。执行网格员制度自8月1日运行以来,共有24名执行网格员提供了35条执行信息,查找到被执行人14人,执结标的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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