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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评职称标准发生重要变化,与每个人的职业生涯息息相关!

2018-03-02 08:08    

评职称,可以说是每个人职业生涯的大事情。

然而,不少人都为评职称的事情感到有些烦恼:除了专业要求外,还要过论文关、英语关、计算机关,真是一关更比一关难。

令人欣喜的是,评职称的标准在不断改革,越来越倾向于基层人才。

淡化论文、著作要求

可以成果、奖励替代

为了加强广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自治区人社厅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提出实施意见:

淡化论文、著作要求,论文、著作发表条件可用本专业岗位中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等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成果替代;

基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科研奖项条件可用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及对所在企业发展的实际贡献替代。

连续两年及以上获得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奖励,企业法人代表等管理人才所在企业连续创造一定数量就业岗位或取得的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这对于写论文苦手,但是实干能力强的基层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件大好事。论文不再是唯一标准,其他有分量的成果、奖励都能替代。

重视同行评价

突出用人主体主导作用

健全职称评聘倾斜政策

《实施意见》对人才评价机制的创新也给出了指导意见,认为评审权应该酌情下放:

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评价机制,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方式,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全过程加强评价监督,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

逐步将高、中级职称的评审权下放给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

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及以上的,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

对县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设区市及以上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引进的县属及以上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等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实行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额限制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改进公开招聘方式

适当放宽要求

《指导意见》中对于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的问题,给出了意见如下:

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县、乡事业单位可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解决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

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视情况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指导意见》认为应当对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更多倾斜照顾:

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其取得的职称即评即聘到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七级或十级;

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累计满25年的人员(不含定向评价取得职称的人员)到全区各级事业单位工作,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取得中级职称的直接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指导意见》中指出,一些行业应该更加重视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创新基层柔性引才方式:

逐步在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推广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做法。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相应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基层工作者都很不容易,

尊重他们的劳动,

为他们点赞!

内容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注:本文摘取部分《指导意见》内容,非文件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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