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总有些欠债人背信弃义不讲诚信公开赖账,全然不顾曾经将钱借给他的亲朋好友。
站在债主的立场咱们试想一下,有的债主借给你的钱可能只有几百、几千,或不足万元,但他们为了挣那些钱或许比常人付出了太多的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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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许那就是他们的全部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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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或许是他们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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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司法实践中,总有些欠债人不在乎这些,他们知道只需要等两年的诉讼时效届满以后,那么这笔债务就沦为自然债务,不受法律的强制保护。
而很多债主在借款期限届满前,确实碍于面子不好意思问,或者催要了却没有保留证据,最终中了欠债人的下怀。
不过现在好了,欠债人再也不能以两年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为由提起抗辩了,因为法律改了,《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罗爷法律提醒:如果欠债人已经释放出赖账的信号,建议及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