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要涨工资了?省里刚刚发通知,12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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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
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
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内容来源于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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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陈贵、汪明星编辑:方哲圆、祁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