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6 日,潇湘晨报报道了永州东安县法官巍凯扬审判过程中因醉酒导致休庭一事。11 月 7 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回应称,当日中午巍凯扬与同学吃饭饮酒,目前已免去其副庭长职务。
东安法院在通报中称,近日 , 有群众通过媒体举报该院芦洪市法庭法官魏凯扬醉酒开庭导致休庭 , 该院迅速组织力量 , 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
初步查明 ,2017 年 8 月 22 日中午 , 魏凯扬 ( 非党员 , 现任芦洪市法庭副庭长 ) 应同学杨某某邀请 , 陪同从广州回东安的同学邓某某、唐某饮酒 , 导致下午开庭不能正常进行而宣布休庭后趴在审判席上休息。
魏凯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的规定 , 影响了庭审工作 , 损害了法官形象 ,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院决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 , 对其违纪问题进一步立案审查 , 后续处理情况将进一步通报。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监督。
潇湘晨报记者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