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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无棣:男子虚构事实微信求扩散 被行政拘留十日

2018-02-21 05:02    

2017年11月6日山东滨州消息:10月3日,山东无棣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一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嫌疑人。该男子歪曲事实,进行报警,并拍摄视频在朋友圈传播求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无棣县公安局对郝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民声供稿平台 发)

据了解,11月1日早晨,无棣县公安局水湾派出所接到郝某报警称,树苗被人毁坏。接警后,水湾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案件事实与报警人郝某报警情况并不一致。2014年前,郝某未经村委会同意,强占村里土地进行耕种。2015年7月,郝某与村委会达成协议,村委会取得地上物的处置权,并对郝某相应损失予以补偿,双方签订书面协议,郝某领取补偿款,村委会要求其清除地上物时,郝某拒不清除。2017年,村委会将土地向外发包,承包人将该土地地上物进行清理,郝某得知后,歪曲事实进行报警,并拍摄视频在朋友圈进行传播、请求扩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无棣县公安局对郝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无棣公安在此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散布过激言论、虚假事实是违法行为,虽然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任何人都不能突破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底线,希望网大网民要引以为戒,注意公共道德和法律约束,认真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如随意散布过激言论,最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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