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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设置户外广告最高可罚 10 万!广大商家切勿以身试法

2018-02-15 19:22    

深圳晚报讯(记者 罗典 通讯员 叶仕安)影响市容的三俗广告,讨人厌的高危广告牌,藏在角落里的广告贴纸 …… 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迎来一次大清洗。今年八月,市城管局开展的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各片区对照整治任务开展集中式清拆整治行动,共查处违法广告 34682 宗,获得市民的称赞。深圳城管执法部门呼吁广大商家积极配合行动,尽快在限期内对违法广告招牌自行拆除,共建人人共治、社会自治的和谐文明深圳。

依照《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与《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城管部门对遮挡窗户、阻挡消防通道、存在脱落安全隐患,含有色情等低俗、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楼及以上无规划、无审批的影响市容美观,一楼店面和单位重复设置,占用人行道、绿地、公共场所等未经审批以及交通指示牌、报刊亭、路灯杆、垃圾箱等设施表面上的非法广告进行清拆。《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城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面积在 10 平方米以上的立柱广告、支架式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和墙体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处 1 万元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将实行按日计罚,每日罚款 1 万元,累计不超过 10 万元。未经城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其他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处 5000 元罚款。

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是市城管局为释放城市立体空间、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所开展的大刀阔斧的一项 " 民心行动 "。据悉,未来各城管执法部门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广告招牌拆除后的区域进行修复和改造提升,打造更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舒心的出行环境。

为了方便商家办理户外广告审批,市城管部门将于 11 月底前将户外广告审批事权全部下放至区城管部门办理。有需要的市民可登陆市、区城管部门门户网站查询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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