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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149万竞买法拍房 却发现屋内有人还拒不腾退

2018-02-11 14:43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洪雪)被执行人丁某和秦某借款时将自己的一套房屋抵押,逾期未还款,出借人陈某向北京房山法院申请执行。在房屋拍卖过程中,案外人那某称自己2010年就向丁某购买房屋并居住至今,但那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有效的足以抗拒拍卖该房产的证据。

11月7日上午,为维护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房山法院对此房屋进行了腾退,在那某拒不开门的情况下,法官让开锁公司师傅强制开锁,那某因为妨害法官执行,被法警带上手铐“抬”上了警车。

借款不还房屋被拍卖 案外人提执行异议

丁某、秦某是一对夫妻,2015年4月16日,二人与出借人陈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五十万元,期限一个月,丁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案房屋抵押。

后双方在中信公证处签订了公证债权文书,丁某未按期还款。2015年7月,陈某向该公证处申请执行公证。同年8月11日,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查,被执行人丁某、秦某除上述抵押房产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现丁某因诈骗在山西监狱服刑,其妻子秦某则下落不明。

2015年9月7日,承办法官高华峰对抵押房产进行了查封并拟将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因联系不上被执行人,高华峰法官在抵押房产上张贴公告要求其还款,逾期将评估拍卖该房屋。

图为房山法院对涉案房屋进行腾退。摄/记者 洪雪

此时,案外人那某联系上了高华峰法官,称上述房屋其已购买且已在此屋内居住。经查,那某与丁某在2010年12月20日,经某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某支付房款四十四万多元。那某称,丁某未配合自己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但2010年底丁某就将房屋交给其居住。

案外人孩子中考 法官延长其搬离时间

高华峰法官在发现此种情况后,及时告知了案外人那某权利及义务,那某向法院提起三起民事诉讼及案外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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