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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车管所城中分所查获一起伪造机动车合格证案件

2018-02-09 14:34    

(查验中心民警将车辆合格证登记的信息与综合应用平台上的信息仔细比对)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匡伟才 段卓君)11月6日,娄底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城中分所查验中心民警在办理新车注册业务检查车辆时,识破一起伪造机动车合格证案件。

当日上午9时30分许,家住涟源市的胡某驾驶一辆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白色奔腾汽车来到娄底市车管所城中分所办理新车注册业务。民警刘青春和陈湘衡在查验车辆及相关资料时,发现该车的合格证有明显造假嫌疑。

经比对,合格证上登记的信息与综合应用平台上登记的信息不符,该车车辆型号的轿车公告生效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而此合格证的日期为2015年10月19日。同时,比对合格证正面时还发现合格证四周没有防伪标识,合格证正中间一汽标示防伪标颜色不同,中间浸透有小块红色。

民警由此确认该车的机动车合格证系伪造,当即将司机胡某控制,扣留涉假车辆及相关资料,并移交当地派出所查处。

民警提示:

在购车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正、手续不合法的车辆。同时,也正告那些非法牟利而造假制假的违法人员,不要无视法律、坑骗无辜百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编辑/邱玮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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