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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致摩托车驾驶人身亡

2018-01-17 14:38    

今天我们继续为您讲述【交通肇事者狱中忏悔】另外一起事故。10月30日在我市陵阳镇发生了一起亡人事故。当日上午7时许,家住我市北陵阳村的李来青(化名)像往常一样开着自家重型自卸货车,沿林钢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林钢路与洹北路交叉口向西右转弯时,与沿林钢路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据李来青介绍,他常年以跑运输为主,已近10年了,对自己的驾驶技术非常自信。而且每天跑的一直是固定路线,对路况非常了解,根本没想过会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当天,他本来与人约好了开车去拉石头,可没想到还没出村,就发生了车祸。

“被关进来这几天,我真的非常后悔,要是当时过路口前能多踩一脚刹车,哪怕就是稍点点刹车,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了。车祸就在一瞬间,叫人后悔都来不及。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以我为戒,不要太过于自信,开车要放慢速度,要文明驾驶,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在看守所的李来青语气沉重的说到。

尽管事发时,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戴了安全头盔,但重车碾压下,生命显得何其脆弱。事故发生后,李来青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正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负责人王军伟总结:“通过调查,11月2日和10月30日这两起亡人事故均存在超速行驶、违法变道、疏于观察等未确保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不仅是该两名犯罪嫌疑人身上存在的问题,其实是广大驾驶员普遍存在的驾驶陋习。事故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则必然。”是啊,多年形成的驾驶陋习,李来青少踩了这一脚刹车,造成了这样的严重后果。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平安交通·畅通林州”交通秩序联合集中整治行动。交警部门也将持续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全面防事故、保通畅。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做文明交通参与者,不要做“狱中的忏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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