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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蒙自天德中兴无限拖延交房时间的问题!天泰华庭小区外围公共区域怎可私搭乱建?

2018-05-10 00:43    

1网络问政一网友:关于蒙自天德中兴无限拖延交房时间的问题

近日 ,网友“微笑面对”在“今日蒙自官方网络问政社区”发帖称:“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天德中兴的业主。距离天德中兴承诺的交房日期已经过去半年了,但售楼中心给出的时间一推再推,从九月底到州庆,从州庆到年底,现在又说要到春节了,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入住?每次询问都说是施工方的问题,还有各种牵强奇怪的理由,闪烁其词,对业主们总是没有一个真诚的答复。现在路过楼盘,看见一期住宅区基本停工,二期建了两层后已经停工数月,买房结婚生孩子和给孩子上学的业主们愿望基本落空,既然天德中兴是棚改项目,故想请问各位领导到底什么时候能够交房,也希望地产商能够给出广大业主真诚的答复,不要再推诿。谢谢。”

市住建局回复:

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蒙自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升地产)开发建设的天德中兴项目,位于学海路,项目占地面积36634.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465.92平方米。煜升地产于2012年5月15日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证》(蒙国用(2012)第1825号),于2015年11月6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32522201511002号),于2015年12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32522201512002号),于2014年8月26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32522201408260101)。

轴承厂片区改建项目为蒙自市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涉及征收房屋456 户,其中451户选择产权调换,于2014年8月完成房屋征收工作。

二、工程进展情况

天德中兴项目于2014年9月正式开工,一期为3、4、5、6栋,施工单位为云南锡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期为1、2、7,施工单位为红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7月25日,一期3、4、5、6幢已进入竣工收尾阶段,完成建设面积约8万平方米,二期2016年5月开工,1、2幢施工至三层楼板已完成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7幢进入竣工收尾阶段,完成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二期预计竣工时间为201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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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问政二

网友:和平一期国有土地什么时候可以建盖

近日,网友“春红”在“今日蒙自官方网络问政社区”发帖称:“请问位于州政府旁和平一期国有土地究竟什么时候可以建盖?买来也有好多年了、十分着急。”

市国土资源局回复:

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和四十条之规定,在和平一期建盖房屋,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处理建议

建议信访人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市住建局回复:

经查阅资料,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在蒙自建成区范围内已形成了文萃小区、双河小区等小宗地商业居住区,其中文萃小区住户约700户,双河小区住户约有450户,两小区在建成后,出现了建筑层数(3-7层)不等、建筑立面风格及颜色不协调、绿地与停车位指标不能满足规划要求和商业居住需求等问题。整个小区呈现出布局零乱、停车不便、交通不顺畅等现象,形成了较差的商业居住环境,不利于小区内部的生产、生活长效有序的发展。

为避免再出现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保证规划的统一性,建设出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商业居住小区。针对和平小区(一期)小宗地的规划建设,市住建局委托云南省设计院编制和平小区(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于指导小区住户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现修规成果已基本完成。

但鉴于红河州行政中心位于蒙自市城市中心区,是全州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其建筑群已成为蒙自城市重要标志性建筑,是蒙自城市的象征。为进一步突出州级行政中心建筑群的特色,在编制完成的《蒙自市总体城市设计》中,为进一步突出州级行政中心建筑的地标性,形成由南到北的一条景观轴线,视线走廊的整体环境意向以小体量,低多层建筑为主,通过对建筑高度的控制,突出州级行政中心的景观视廊。和平小区(一期)位于红河大道南侧(州级行政中心正对面),文萃路与红河大道路交汇处,用地西侧紧临桥头村,用地南侧紧临中地村,处于城市重点地段,故为提升城市景观,充分考虑建筑与城市天际轮廓线的关系以及景观视廊通透性,现委托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编制《和平小区(一期)及周边用地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给予指导和平小区(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周边区域的建设,目前该规划正编制过程中,待《和平小区(一期)及周边用地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编制完成后,和平小区(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将根据该片区城市设计进一步修改完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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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问政三网友:天泰华庭小区外围公共区域怎可私搭乱建?

近日,网友在“今日蒙自官方网络问政社区”发帖称:“同德巷天泰华庭小区内,有部份业主在2楼屋顶私搭乱建,严重破坏城市建设公共形象,并侵犯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请城市管理局实地调查,进行处理。”

住建局回复: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市城乡规划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天泰华庭小区位于蒙自市天竺路中段西侧,该小区临天竺路一侧正南北向布住宅楼4栋以及2层商业裙房,信访人照片所示的二层商业裙房的屋顶区域须经过小区业主室内方能进入,经咨询门口保安,保安告知该小区目前无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委员会,且尚未发现正进行的违章搭建情况。

天泰华庭小区已建多年,总体规划是经依法审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若该小区内业主在二层商业裙房的屋顶进行私搭乱建,均不符合规划要求,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综上所述,建议移交蒙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勘后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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