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头条 >房产 >正文

成都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实施细则:加快成品住宅发展

2018-05-08 07:55    

11月29日,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宣布,本实施细则施行之日起,新报建成品住宅项目,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实施报建管理。

该通知提出,成品住宅项目装修设计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2015)和《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J51/015-2013),采用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强化建筑、结构、设备管线等专业设计与装修设计的相互衔接,实现固定面、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基本设施等设计同步到位。

此外,成品住宅工程以单位工程(幢号)为计量单位。建设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在设计总说明中必须明确实施装修的单位工程(幢号)、面积、比例等相关信息。

成品住宅工程项目发包应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在总承包招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总承包中标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施工或进行专业分包。成品住宅项目应实行一次性报建。成品住宅施工许可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和房屋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实施成品住宅的楼栋、单元以及建筑面积。

另外,开发企业应于商品房销售时期间,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以电子屏幕或其他方式公示成品住宅的相关建设信息。信息内容应包括:实施成品住宅建设的楼栋、户型,装修设计、建筑施工和装修单位,菜单式装修相关信息及效果图,装修部品部件的品牌、型号和备选品牌、型号,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企业在市建委“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信用等级和信用分数等。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进行建设信息公示的,由市建委予以不良信用记录。

据悉,该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政策适用范围为各(区)市县。

标签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榜单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