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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启动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2018-05-01 20:46    

“原来我们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还款业务大多集中在12月份至次年6月,现在是随时都可以办理,只要借款职工满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缴存额每月足够抵偿其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本息,只需要办理一次,就能持续到该笔贷款还款结束或借款职工申请暂停。”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城区管理部副主任刘刚介绍说。

近日,笔者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大力支持缴存职工个人住房消费,减轻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还款压力,该中心从即日起开启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是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积极推进“互联网+公积金”的又一便民利民举措。

按月对冲还贷是指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委托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在不改变贷款还贷方式的前提下,按月足额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冲抵借款人每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申请按月对冲还贷后,该中心每月直接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划转资金抵偿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凡在黔西南州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且符合申请贷款本息尚未还清、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含)以上、未发生贷款逾期、申请对冲还贷时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现有余额之和不低于每月还贷金额的六倍等条件,可提出“按月对冲还贷”申请。申请“按月对冲还贷”时,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应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共同借款人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管理部现场签订《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变更申请》并到借款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即可实行按月对冲还贷。(文/陈显富 陈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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