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2月底最新的国家医保目录发布之后,新的医保政策也密集出台。近日,人社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开征求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表示,将会在今年研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的用药管理政策,将逐渐建立医药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据了解,为了更好的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适应临床用药的实际需求,并促进医药技术的改革创新,本次除了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用药管理等相关政策,逐渐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之外,还将重点围绕着以下六个问题进行调整,其具体包括:
一、动态调整医保目录时如何平衡以及兼顾临床需求,支持创新与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
二、在新建立的医药药品目录动态的调整范围内,新的准批药品、非独家品种、专利药、目录外已上市品种应分别采取怎样的办法和规则。
三、正在建立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中如何实现各方诉求的充分表达,以及如何充分运用药品经济学等评价手段,建立客观的数据评审机制。
四、新医保药品目录的谈判准入机制如何建立,谈判结果的有效周期该如何确定,以及如何与支付标准衔接。
五、药品注册审批、生产流通、临床应用、医保支付等环节中的有效衔接如何实现。
六、该怎么样建立医保药品目录的退出机制。
对此,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医药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认为,医药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医药行业而言,无疑是一股极大的推动力,毕竟对于医药企业来说,进入医保的产品自然是越多越好,尤其是针对众多价格较为昂贵的创新药而言,医保药品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无疑会大大增加其进入国家要价谈判甚至是进入正式医保范畴的几率,也会带动行业市场规模的发展。
但药品退出机制的出现也无疑给医药企业亮起了红灯,如果无法达到医保标准,一些已经入选的药品将会被调出,这对于企业的销售而言无疑是致命的。因此,就本次征求意见的重点议题来看,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内的退出机制或许会成为本次调整中最大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