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颅脑创伤中,有接近10%到20%的患者合并有不同程度的视路或者眼球运动神经的相关损伤。由于种种原因,这部分基数庞大的患者,目前在国内并没有得到充分而规范的外科治疗,由此造成致盲等严重后果,会给患者及家庭带来沉重的压力与负担。
视神经损伤本身就是创伤,颅脑创伤包括脑的创伤,像我们常说的血肿和脑挫裂伤等等,颅的损伤包括颅骨的骨折和颅底的骨折。因为颅神经都是从脑内发出,所以颅脑损伤常常合并有颅神经损伤,颅神经损伤以后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颅神经有12对,其中至少有7对是和视觉是有关的,视神经一旦损伤,对人的生活质量影响非常大。有接近于20%-30%的颅脑损伤常常合并有不同程度的视路或者眼球运动神经的损伤;单一的统计是,所有颅脑损伤里面有2%的完全视神经损伤的发生率。
视神经损伤治疗,国内还没有一个特别统一的标准。目前视神经损伤发病原因最多的就是车祸,尤其是现在电动车比较普及,速度快又不戴头盔,摔倒的话面部先着地,这是典型的视神经间接损伤。视神经分四段,分别是眼球内段、眼眶段、视神经管段、颅内段,这四段当中除了视神经管段之外的三段都有缓冲或者周围都有软组织结构,只有视神经管段的视神经包在骨管里边,视神经管是骨性机构,里面走的视神经。所以间接的损伤发生的时候,力量传导过来,别的都有缓冲,只有视神经管的位置固定的。容易发生骨折,骨折片及骨折后的出血会压迫视神经,造成视神经的水肿和缺血,而视神经管周围的骨壁又限制了这种水肿,打个比方,就像我们脚踝扭了但是鞋特别紧,脱不下来,脚却越肿越厉害。视神经也是这样的,一旦说水肿很厉害的话,又没有地方去膨胀,没有地方去缓解这个水肿,这个神经功能就逐渐没了。所以治疗视神经损伤,最重要的就是减轻间接的水肿或缺血对视神经功能的影响。
一个是视神经减压,就是把视神经管的骨性的部分去掉,就像脚扭了把鞋脱掉一样,这样神经功能就能慢慢恢复。如果说需要的话,我们还可以把视神经鞘切开,包裹在视神经纤维外面的一层膜就是视神经鞘膜,就像我们电线外面有一层绝缘塑料皮一样。视神经损伤什么时候需要做手术,我们是主张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早,但视神经损伤很多是合并脑损伤的,病人可能昏迷了,不知道视力是否有问题,所以只能尽量早做。时间窗我们大概掌握在两周左右,就是说伤后没有光感的病人,我们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周。这些病例来看,病人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受伤以后眼睛没有光感了,视神经功能受损很严重,这类病人的预后,要远远的低于有光感的病人。没有光感的两周以上的病人,我们不建议手术,因为视神经已经萎缩了,再减压可能也效果不大。
还有一种就是伤后有光感的,有残余视力,或者有视野缺损的,相对来说要积极的多,因为病人只要有视神经残留功能,我们做了手术以后一般恢复的几率也很高,85%以上都有效,而且病人加上后续辅助的高压氧和视觉康复锻炼等治疗,致盲的比例就降低了很多。
视神经减压采用内镜经鼻做视神经减压手术,相对来说优势就很明显了。从减压的效果来看,减压范围绝对不比开颅手术差,甚至更好;另外最主要的就是微创,病人恢复快。除了视力的恢复,病人一般三四天就可以出院。
没有光感的病人有30%好转的可能;有光感的在85%以上。病人一旦合并颅底骨折、颅面多发骨折或者脑损伤,那做这个手术一定要好好评估。好多病人,因为颅底骨折造成假性动脉瘤或者是颈内动脉海绵窦瘘。这样的病人就是颅底骨折合并血管损伤又合并了视神经损伤,有时候只关注这个视神经损伤了,手术中如果把血管损伤忽略了,一旦破裂造成鼻腔大出血,对病人的影响就是致命的。
做DSA全脑血管造影或者CTA;治疗上我们现在做的是覆膜支架,可以保留颈内动脉了,以前都是球囊栓塞,把病人的一侧颈内动脉闭掉。病人就只剩一侧的颈动脉了,一旦以后有脑梗塞,这侧就没有代偿。现在我们用覆膜支架,既可以治愈动脉瘤也能保留颈动脉。
一旦术中动脉瘤破裂,出血非常迅猛,这时只能用碘纺纱条压迫止血结束手术。这样我们有个缓冲期,一般是一个月之内,我们需要通过介入把动脉瘤处理好。视神经损伤合并颅脑损伤,在颅脑损伤里面占的比例很高。其最大的问题是对生活质量的影响。我们经常遇到双眼的视神经损伤的病人一下子就失明了的情况。这对患者的精神打击和生活打击都很大。所以现在应该积极的推广视神经损伤的治疗,是在创伤治疗里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颅面复合伤既包括颅也包括面,面就包括眼耳鼻喉口腔耳朵,创伤包括相关的骨折、神经损伤、血管的损伤以及损伤以后局部的畸形,还有一些感染、脑脊液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