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市区空气质量,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平湖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的规定,2017年11月1日起,将在市区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发现违禁燃放烟花爆竹举报有奖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查证属实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10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平湖市区东至上海塘、乍嘉苏航道、乍浦塘,南至南环线,西至新07省道、平湖大道,北至独黎公路合围区域及三港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