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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乌沙镇小学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仪式

2018-04-23 16:05    

11月10日下午,兴义市乌沙镇小学举行2017年秋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

为了认真落实好这项政策,学校成立了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黔财教(2010)107号]文件以及《兴义市财政局、兴义市教育局关于转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兴市财专字(2017)24号]文件要求,对照资助对象条件,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摸底排查,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寄宿生发放《贵州省2017年秋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请表》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做好相关登记表、汇总表,进行了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任何异议。

签字确认现场

仪式上,确定为550名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其中有47名为“建档立卡”贫困生,3名为“低保户”贫困生,按照每生500元标准发放,共计发放275000元。为保证合理用好补助资金,学校在发放补助费之前,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寄宿生家长银行卡认真统计,由相关银行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直接打入贫困寄宿生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卡,由贫困寄宿生家长或监护人自己持卡到指定银行取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费。在补助费发放仪式上,贫困寄宿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学校统计好的《贵州省2017年秋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登记表》上面进行签字按手印确认。

兴义市乌沙镇小学副校长陈兴坤在仪式上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家长或监护人做了强调:所有贫困寄宿生家长或监护人在领取到补助费之后,不得挪作他用,必须用于贫困寄宿生生活和学习方面。

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落实,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困难群体的亲切关怀,对于助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加快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图/刘波 文/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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