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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协通航分会参加民航局无人机运管工作研讨会

2021-11-12 07:06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2017年12月26日,民航局召开民用无人机运行管理工作研讨会,有关无人机运营企业、民航局有关司局、科研院所参加了会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分会副总干事兼无人机办公室主任孙卫国、副主任刘宽作为行业协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与会代表针对民用无人机管理工作的机构机制建立、相关法规和分级分类标准制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交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典型运行环境和情景的特许示范运行、驾驶员依法合规培训考核和颁证等问题的发言。民航局总工程师殷时军主持了会议,强调民航局要加大对无人机运营管理统筹协调力度,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以开放的理念促进无人机产业的发展,以宽广的视野加强国际合作,以更长远的眼光开展管理工作。下一步,民航局将成立无人机运行管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放在空管办,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实现需求管理对接。

近年来,我国无人机行业发展迅猛,在应急救援、环境检测、电力巡线、航拍测绘、农业植保等多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由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大小、种类、功能、性能差异较大,对不同情况的运行保障也千差万别,需要有针对性地实施空管运行标准,无人机闯入民航飞行空域的事件报告也时有发生。为此,民航局于2009年出台了《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机场净空保护区以外民用航空使用空域范围以内,飞行高度120米以下,水平距离500米以内,空机重量7公斤以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昼间在视距内的飞行活动,对其他航空器安全影响较小,在不影响地面人员和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可不进行专门评估和管理。

使用无人机开展飞行活动时,要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无人机在规定的区域、时段,按照规定的运行要求开展飞行。违反此规定,对无人机运营人可以处警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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