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和Waymo大战:法庭判决Uber须提供收购Otto信息。在近期谷歌和Uber的无人驾驶技术纠纷中,美国一家上诉法院本周判决称,Uber必须将收购Otto的相关信息提交给谷歌母公司Alphabet旗下无人驾驶公司Waymo。
谷歌和Uber此次纠纷的中心人物是Otto创始人之一安东尼·莱万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他此前援引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条款,拒绝在本案中自证有罪。他拒绝回答,在从谷歌离职前,是否从谷歌下载了关于无人驾驶技术的机密文件。然而,美国一家上诉法院认为,莱万多夫斯基引用的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权利过于宽泛。
Waymo起诉Uber称,后者收购Otto,并从中窃取了Waymo机密的激光雷达技术,加速了无人驾驶汽车的开发。Waymo指控称,在从谷歌离职的几天后,莱万多夫斯基就与Uber律师签订协议。协议规定,如果Uber收购Otto引发了法律纠纷,那么Uber要为莱万多夫斯基进行辩护。因此,Waymo要求Uber提供该公司与莱万多夫斯基之间法律关联的详细信息。
然而,莱万多夫斯基对此表示反对。他表示,如果Uber提供这样的信息,那么将损害他根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所获得的权利。上诉法院周二没有在判决中支持他的观点,要求Uber提供完整的信息。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决称:“莱万多夫斯基认为,根据第五修正案,他有权得到豁免,因为提供完整信息可能证明他有罪。地区法院判决,被告应提供完整的信息,而我们并不认为这一判决有错。”
此外这一判决还意味着,Waymo可以要求获得Uber在收购Otto时的尽职调查报告。Waymo表示,尽职调查报告可能包含有证据,表明Uber知道Otto使用了窃取的技术。作为另一方,Uber则表示,没有任何Waymo的机密文件上传至Uber的计算机,因此从未在激光雷达系统的开发中使用这些技术。
Waymo和Uber均拒绝对上诉法院的判决置评。
两家公司将于5月3日再次对簿公堂。届时法官将作出决定,是否发出初步禁令,禁止莱万多夫斯基继续参与Uber的无人驾驶项目,甚至要求在本案得到解决之前Uber彻底暂停无人驾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