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5 日凌晨 3 时许,高警局长沙支队星沙大队民警夜巡时,发现一辆小车停在应急车道,驾驶人在车内呼呼大睡,进一步调查中发现,驾驶人柳某还存在酒驾的违法行为。
凌晨 3 时许,民警夜巡至长永高速东往西方向 12KM+100 处时,发现一台红色湘 A 牌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驾驶人在车内睡得迷迷糊糊被民警喊醒,打开车窗一股酒气扑鼻而来,下车时甚至一个酿跄,差点没站稳。
据其本人介绍,自己从浏阳上的高速,之前 " 喝了点白酒。"
民警随后将驾驶人柳某带回队部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71 毫克,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事后民警依法对柳某作出罚款 2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并暂扣 6 个月的处罚。
高警局长沙支队星沙大队勤务中队民警黄天雄提醒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通讯员蔡万仪 吴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