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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东一个人对抗阿里巴巴,注定是孤独的反垄断斗士

2021-11-09 10:14    

  方兴东一个人对抗阿里巴巴,注定是孤独的反垄断斗士。时下关于“中国博客教父”方兴东及互联网实验室发布关于“电商平台二选一”研究报告,以及一份真假难辨的260万商业合同引发的口水战,成为新的舆论热点事件,进而演变成撼动网络平台“二选一”潜规则的社会事件。



  不久前,方兴东在网络平台垄断与治理系列研讨会之电商平台上发言时,炮轰阿里巴巴的渗透已经无处不在,权力滥用可能会带来新问题,我们看到阿里在学界的渗透效果已经显现。学界重要的专家学者基本都有阿里的课题,有些可能是五年、八年、十年的合作。各个律师事务所几乎没有不跟它们合作的,对立法渗透有目共睹,每一个字都在掌控之中。


  如果现实真如方兴东所言那么残酷,那么他此举可能会触动到太多人的既得利益,如同堂吉诃德大战风车般荒诞,一个人对抗一个巨无霸商业帝国,方兴东注定是孤单的反垄断战士。就像他的朋友圈自白:在人人敬畏避之不及的今天,批评没有意义,只有通过希把依然怀抱希望的弱者们的力量最大程度团结起来,通过诉讼等法律行动,才可能有所作为。


  作为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汕头大学国际互联网研究院院长,《阿里巴巴正传》、《我的创业史》作者,方兴东在多起涉及反垄断事件没有缺席,包括微软,3Q大战、BAT垄断,滴滴Uber合并,电商平台“二选一”等等多起案例,算是无役不予。


  笔者发现,方兴东最近几年来多次炮轰阿里巴巴,并非只发生在此次流传的260万合同时间段。比如2016年底,针对支付宝新上线“校园日记”和“白领日记”社交圈子引发的风波,方兴东发文称此事源于阿里价值观逐渐偏离了马云设定和标榜的那些标杆,他同时呼吁阿里应摒弃唯利是图之心,坚守互联网使命。


  方兴东作为马云曾经的好友,因为反垄断一事,此番与阿里巴巴大动干戈,令人唏嘘。


  11月15日,互联网实验室发布《网络平台“二选一”行为对平台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对策研究》专题报告。报告称“阿里巴巴热衷于‘二选一’的行为引起人们对中国互联网发展何时能摆脱初级、原始和野蛮竞争方式的担忧。”该报告显然“冒犯”到阿里巴巴,一场喧闹的法律及公关战随即排山倒海来袭。方兴东随即扬言要拿起当年反微软的干劲来反阿里的垄断之路。


  遥想2009年,方兴东因炮轰微软在华垄断一战成名。他认为微软是唯一一个依靠律师函来谈交易,微软在华依靠反盗版手段来提升业绩的做法不可能持续得更长久,同时建议中国企业要谨慎使用专利来保护软件,过度保护将不利于软件业的创新,版权保护应在保护范畴和保护期限方面,更加宽松。


  时过境迁,微软在华已不复当年盛况,眼下阿里巴巴俨然成为方兴东眼里另一个“微软”,引起方兴东及互联网实验室多次口诛笔伐。


  “二选一”损害中国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显而易见。互联网实验室不久前在《网络平台“二选一”行为对平台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对策研究》专题报告中认为,“二选一”必然会对消费者产生危害,甚至会传导至整个产业链的环节对整体经济带来影响,主要有五大危害:


  一,对其他平台构成竞争壁垒


  二,有损公平竞争秩序


  三,阻碍技术创新发展,网络平台间的有效竞争主要以技术创新来实现,即依靠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优化实现其竞争目的


  四,降低经济运行效率


  五,损害消费者福利


  事实上,对当下绝大多数品牌商家来说,选择什么电商平台、什么运营模式,应该由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哪个平台物美价廉,用户体验更好,应该是由消费者来说,而不应是某家平台单方面设定的游戏规则来走。如果电商平台挥舞二选一大棒,干涉商家销售渠道和战略布局,显然有违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


  不少商家对媒体表示不愿站队,被迫跟某个平台实现利益绑架,自我设限并非理性选择。如果“二选一”成为普世的潜规则,行业发展会形成可怕的寒蝉效应,生态越来越封闭保守,赢家只有少数平台,这对整个行业发展并非好事。


  联想到不久前,欧盟对谷歌违反竞争法罚款24.2亿欧元,以违反税法为由对苹果公司罚款130亿欧元,这些都值得我国政府对巨无霸平台的反垄断参考。


  笔者认为,方兴东舍得一身剐,也要把阿里巴巴拉下马,先不谈目的究竟何在,此次事件若能有望成为中国互联网发展史标志性节点,让“二选一”潜规则就此打住乃至终结,算是较为理想的意外战果。至于到底是谁借平台优势大棒挥舞二选一,已经不再重要,因为巨无霸平台除了微软,阿里巴巴,还有很多很多,“斗士”方兴东的反垄断大业没有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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