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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

2021-11-09 08:32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

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4、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

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5、抵押担保方式不同。

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质押品,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6、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

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7、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

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现在还没有明确是欧式还是百慕大式换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现实中,可转换债券是百慕大式转股,即发行六个月后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即可转股。

8、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

可交换债券没有可以向下修正转换价格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向下修正转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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