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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安邦保险原董事长吴小晖一审判决落定之际,就在所有人在猜测安邦的命运会变成什么样时,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随后宣布,与安邦保险集团旗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正式签订协议。远洋集团受让安邦保险集团全资附属公司50%股份,双方共同打造不动产平台公司,负责安邦保险集团旗下全部存量不动产项目的处置及运营管理等。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收购事项的代价为人民币0元。目标公司的董事局将由4名董事组成,远洋及安邦将有权分别提名2名公司董事。董事长将由安邦提名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将由远洋提名的董事担任。总经理将由远洋提名的人士担任。该公司还有两名监事,但不会成立监事会,远洋及安邦各自有权提名1名监事。另外,安邦目前持有远洋集团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9.7%。
据悉,远洋集团创立于1993年,并于2007年9月2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3377)。主要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洋集团以“为中高端城市居民及高端商务客户创造高品质环境”为使命,致力于成为以房地产实业为基础,具有产业投资能力的投融资集团,业务范围包括中高端住宅开发、城市综合体和写字楼开发投资运营、物业服务、社区O2O、养老产业、医疗产业、长租公寓、房地产基金、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和海外投资等。
远洋集团表示,将与安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视业务发展需要,积极促进远洋与安邦及其附属公司在各自优势领域的合作,合作涵盖不动产开发业务、战略投资业务、不动产金融业务、保险业务、养老业务等五大领域。双方首期将针对安邦保险集团旗下存量不动产项目处置开展合作。远洋与安邦在业务模式、资源利用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战略合作有利于发挥双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协助远洋开发主业及非开发业务快速发展。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在不动产开发业务领域合作的具体举措,据此可以依托安邦的地产业务资源与远洋进行深化合作。
有专业人士分析道,从远洋的企业性质看,有三点使其在接管此类资产方面有优势:一、大型央企属性,使远洋有能力消化安邦此类地产业务;二、金融运作属性,远洋本身在金融业务方面持续发力,这两年更为明显,所以和安邦的合作也符合预期;三、较好的地产转型导向。存量市场的发展机会较大,远洋通过类似存量物业收购,有助于其经营业绩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