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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不识字的老人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2021-11-08 11:07    

导语:近日,有人向我所留言咨询拆迁补偿协议的事宜。根据留言,当事人所在村庄内基本上只有老人,而年轻者均外出打工。拆迁时,由于老人并不识字,于是便被拆迁方连哄带骗的签订了协议,然而协议约定的内容并没有得到落实,当事人便向我所咨询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的对被拆迁房屋作出的合理补偿,一旦被拆迁方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则代表被拆迁方基于自主的意思接受了拆迁方对被拆迁房屋作出的补偿。一般而言,签订协议之后被拆迁方又认为补偿不合理才想起来要走法律程序维权时,维权难度是极其大的,所以一般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都会建议被拆迁方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就一定不要签字。

但是,拆迁方为了达到拆迁的目的往往会使出各种怪招而使得被拆迁方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目前我国并不是已经完全脱离了“零文盲”时代,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上了年纪的老人并不识字,而利用不识字的老人签订拆迁协议其实是拆迁方一个常见的手段。那么,利用不识字的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吗?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 被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行为。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我国有“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行为能力”,但是并没有一个“行政行为能力”,那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是被拆迁方需要具有的是民事行为能力还是刑事行为能力呢?

我们认为,无论拆迁补偿协议的性质是行政协议协议还是民事协议,补偿协议其实主要还是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则。因为行政协议在诉讼中采取的规则是“行政的归行政,民事的归民事”,协商属于民事行为,补偿协议自然也遵从民事行为的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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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意味着,被拆迁方签订拆迁协议是一种民事行为,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年龄,其二是智力(精神状况)。十八周岁以上并且智力正常的人士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因此,不识字的老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当然可以签订补偿协议。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份补偿协议当然是有效的。

但是,北京京沐律师事务所要提醒广大被征地拆迁者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是从主体适格的角度来看,补偿协议是有效的,但并不意味着从其他角度来看,补偿协议也是有效的!

就拿当事人咨询的这个案件来看。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老人是在拆迁方“连哄带骗”的情形下签订的协议,因此是否存在重大误解和欺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存在重大误解和欺诈情形的合同,合同可以撤销或变更。而“撤销”的效率等同于合同无效。

征地拆迁涉及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所以我们希望咨询者能够向我们提供详细的情况,以便我们做出准确的分析,更好的帮助被拆迁方维护权益。其次,北京京沐律师事务所提请广大被拆迁者注意的是,征地拆迁维权的复杂性决定了征地拆迁维权非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不能胜任。

版权所有:北京京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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