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有两个一母同胞的亲弟弟,二弟是受人唾弃的“文化汉奸”周作人,三弟是在新中国官至副国级的周建人。这三兄弟虽是一家人,却有着完全不同的人生境遇,功也好、过也好,都已经成了历史,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他们三人留下来的东西。
鲁迅的遗言:
1936年,鲁迅在上海逝世,在去世前不久,他留下了七条遗言。
一、不得因办丧事收任何一文钱,老朋友除外。
二、赶快收敛,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
四、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万不可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周作人的遗言:
标签1965年,年至八十的周作人自知命尽,便立下遗嘱。“余今年已整八十岁,死而无恨,姑留一言,以为身后治事之指针。吾死后即付火葬或循例留骨灰,亦随便埋却,人死声消迹灭最是理想。余一生文字无足称道,唯暮年所译《希腊对话》是五十年来的心愿,识者当自知之。”
周建人遗言:
1984年,鲁迅最下的弟弟周建人在北京病逝,去世前也留下遗嘱。“我身后的丧事要从简,要改变繁文俗礼的就习惯。现在大家都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资金很宝贵,时间也很宝贵,不能因办丧事花国家的钱,不能浪费大家的时间。我死后不能办追悼会,不要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尸体交给医学院供医生解剖。最后把骨灰撒到江河大海中。伟大的革命导师恩格斯的骨灰就是这样处理的,我们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应当学习他的彻底革命精神。”
三个兄弟,不同人生,却有着相同的遗言,一切从简。“简”字包含了太多的东西,表达出了对后人的关系,对功名的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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