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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院裁定 《阿拉德之怒》败诉后仍"顶风"运营

2021-11-08 04:19    

“××网游手游版正式上线!”“史上最接近×××网游的手游!”借助热门PC端网络游戏的影响力宣传自家开发的手机游戏,已经成为部分手游运营商的惯用手段。

自2008年便进入中国大陆市场、被评为十大最受欢迎的网络游戏之一的《地下城与勇士》(以下简称“《DNF》”),便由于这样的攀附现象,而举起了维权大旗。

2017年12月,因认为《阿拉德之怒》手机游戏涉嫌侵犯《DNF》游戏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公司将开发运营该游戏的4家公司起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中院),并向长沙中院申请行为保全。长沙中院经审查认为,手游《阿拉德之怒》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由此作出诉中禁令裁定,责令上述4家公司立即停止对《阿拉德之怒》游戏的下载、安装、宣传及运营行为;行为保全期间,不影响为该游戏用户提供退费等服务。

然而,法治周末记者在体验后发现,《阿拉德之怒》目前依然能够正常下载、安装、运行,相关的宣传活动也并未停止;进入该游戏后,在线客服对于该游戏遭到起诉的询问,表示是“某个无良游戏商的恶意竞争行为”,散布“虚假信息”和“不实消息”,玩家可以正常游戏。

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阿拉德之怒》相关运营方拒不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裁定的行为涉嫌违法,凸显其法律意识淡薄,恐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追加处罚的后果。

法院裁定《阿拉德之怒》停止运营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DNF》是由Nexon集团旗下Neople公司独立开发,自2008年起由腾讯公司在我国大陆地区独家运营,并且授权腾讯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维权。截至2017年10月,《地下城与勇士》游戏的累计注册用户已超过6.5亿。

而《阿拉德之怒》是由上海挚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挚娜公司”)负责开发的一款手机游戏,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公司”)、浙江上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上士公司”)提供游戏的下载、安装、宣传等运营活动,长沙七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七丽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上提供了该游戏的下载、安装。

2017年12月,因认为《阿拉德之怒》手机游戏涉嫌侵犯《DNF》游戏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公司将开发运营该游戏的4家公司起诉至长沙中院。

腾讯公司认为,上海挚娜公司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开发《阿拉德之怒》手机游戏,其中的角色职业名称、职业技能名称、图标、描述,游戏装备的名称、图标、属性描述,游戏的怪物形象、场景、地图等诸多元素,与《DNF》相似,甚至人物角色、技能与游戏装备属性等核心要素与《DNF》高度相似;此外,上海恺英公司、浙江上士公司在运营推广《阿拉德之怒》游戏的过程中,以“地下城与勇士手游”“史上最接近DNF的游戏”等内容,宣称是《DNF》的手游版,并通过手机百度、今日头条等渠道宣传报道。

在提供相应担保后,2017年12月25日,腾讯公司向长沙中院申请行为保全,要求上海挚娜、上海恺英、浙江上士、长沙七丽4家涉嫌侵权的公司立即停止对《阿拉德之怒》游戏的下载、宣传等运营行为。

长沙中院经审查认为,4家公司所经营的《阿拉德之怒》手游,利用玩家对《DNF》游戏的喜爱,采用与《DNF》游戏相同或者高度相似的游戏元素及其组合,利用腾讯公司推出手游版之前的时间差,吸引玩家,具有攀附《DNF》游戏知名度的主观故意,亦使相关媒体、部分玩家误以为该游戏是《DNF》的手游版,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现有证据亦显示,申请人起诉后,《阿拉德之怒》游戏内容仍在不断更新,涉及到《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内容中相似的部分不断扩大,涉嫌侵权的《阿拉德之怒》游戏的注册用户数量仍在不断增长,诉讼期间游戏用户投入到游戏虚拟财产的价值也必将随之不断加大,从保护不特定游戏玩家的利益考量,也有必要通过行为保全制止这部分损失扩大。”长沙中院在裁定书写道。

综上,2017年12月28日,长沙中院作出裁定,责令上述4家公司立即停止对《阿拉德之怒》游戏的下载、安装、宣传及运营行为;行为保全期间,不影响为该游戏用户提供退费等服务。

诉中禁令能有效遏制诉讼中的侵权现象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丛立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类似长沙中院此次对于《阿拉德之怒》手游运营方作出立即停止下载、安装、宣传及运营行为的诉中禁令,一般而言需要考虑4个条件。

“首先,法院需要考虑申请人是否拥有相应权利、在本案中胜诉的可能性;其次,要考虑被申请人一方的行为是否可能对申请人的权利造成损害结果继续扩大、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再次,要衡量采取保全措施的结果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的影响,并要求申请人提供合理的担保;最后,还要考虑诉中禁令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如长沙中院裁定行为保全期间不影响为该游戏用户提供退费等服务,就是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丛立先表示。

资深游戏产业律师、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吴一兴指出,游戏作品作为一类特殊的保护客体,涉及游戏的侵权案件往往具有侵权行为隐蔽、固定证据困难、损失证明难度大、后期执行难等特点;尤其是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侵权作品的开发者和运营者更多地追求的是短期经济利益,再加上游戏作品的运营周期缩短、迭代速度加快,维权者通常是“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甚至是拿着生效判决找不到可执行对象。

“在此情形下,法院积极引入诉前或诉中禁令的做法,有助于加强权利人的维权信心,也能有效地遏制诉讼中侵权作品继续侵占市场,避免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吴一兴表示。

客服称法院裁定是虚假信息

长沙中院的一纸裁定,迅速引发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也在《阿拉德之怒》手游玩家群体中掀起了不小的风波。

在有关《阿拉德之怒》手游的论坛中,不少玩家都在讨论诉中禁令裁定会对这款游戏的运营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一些玩家称因担心《阿拉德之怒》关服、停止运营而不敢充钱,考虑要求运营商退费,甚至还有一些玩家动起了低价卖号的念头。

与玩家的人心浮动相比,《阿拉德之怒》官方则显得十分淡定。法治周末记者体验后发现,《阿拉德之怒》手游目前依然能够正常下载、注册、运行,似乎并未受到长沙中院裁定的影响。

法治周末记者在该游戏中询问在线客服目前是否可以正常游戏、充值,是否会受到被起诉侵权的影响时,在线客服表示,游戏将会一直运营及更新,玩家可以放心游戏。

“对于近期某个无良游戏商的恶意竞争行为,不断散布关于我们游戏的虚假信息,我们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广大玩家的权益!”该在线客服表示,针对目前在玩家中传播的有关《阿拉德之怒》的一些不实消息,官方将高度重视并进行严厉打击,“行业竞争难以避免,尤其是面对《阿拉德之怒》运营以来的火爆和持续的热度,对手的恶意竞争和诋毁行为也让我们感到十分震惊。”

法治周末记者继续询问玩家是否可以退款、《阿拉德之怒》是否提供了玩家退款的渠道时,其在线客服告诉记者,“我玩过的游戏没听过有退款的”“我觉得是以讹传讹”,并表示目前没有玩家退款渠道。

法治周末记者在网上搜索后发现,在此之前,已经有玩家向《阿拉德之怒》运营方申请过退款,但被告知“没有收到退款通知”“是合法运营的游戏”,对于玩家反映的法院责令其停止运营的新闻称之为“散播的虚假消息”。

运营方拒不履行裁定应被追责

丛立先表示,长沙中院的裁定书已经生效,《阿拉德之怒》游戏运营方的上述做法,已经涉嫌拒不履行生效裁定,权利人、充值玩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阿拉德之怒》游戏运营方拒不履行生效裁定的行为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丛立先还指出,如果法院最终认定《阿拉德之怒》游戏构成对《DNF》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玩家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阿拉德之怒》运营方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做法进行索赔。

吴一兴则进一步指出,《阿拉德之怒》运营方在对玩家的回复中表示“某个无良游戏商的恶意竞争行为”“散播虚假信息”等类似言论,可能涉嫌侵犯腾讯公司的名誉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玩家如因为运营商提供的错误信息而继续充值,鉴于《阿拉德之怒》极有可能在判决生效后停止运营,由此将导致玩家的游戏数据丧失和已充值款项无法消费或退还,后果应由运营商来承担。”吴一兴表示。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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