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临近结束,很多农村土地房子所有权都有了法律依据来保障。最近也有不少农民朋友问到,农村承包地能不能继承?如果户口迁出了,农村土地就得被收回吗?针对农民朋友的疑问,这里小编整理好来回答大家问题。
一、农村土地的继承问题?
咱们很多农民朋友都知道,农村房子的继承是合理的存在的。但对农村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心里都没谱,满是疑问。这里可以告诉大家,农村土地承包权同样可以继承,有法律依据的。
这里在《 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两条依据:
(1)第31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2)第50条: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所以说,对于农村承包经营权可以按规定来合法继承,大家一定要明确这一点。
二、什么情况下,农村承包的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一般来说,农村承包地被收回,有下面三种情况:
(1)户口已经绝户了,找不到继承人,或者说没有立遗嘱来指定某个人。
(2)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地级市及以上),成为非农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如果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还可以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经营权流转给别人。
(3)土地抛荒超过两年的。
当然,即便是被收回了,也不是无偿的,会得到相关补偿的,补偿的条件是,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将会获得补偿。
所以针对这上面两种疑问,希望农民朋友们做到心里有数,更有信心去承包农村土地致富。欢迎大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