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请你告诉红十字会我还活着?”雷洛伊·西格尔(Leroy Siegel)1945年4月7日在他的B-29轰炸机被日军击落在名古屋而遭俘获的时候,这样和日本兵说道。他当时20岁,是B-29轰炸机上的机枪手,当时被严重烧伤,在一个古老的城堡里,面对着审讯他的日本军官,浑身发抖地请求道。他还想知道,他的机组成员们还有没有幸存下来的。
“我们不承认红十字会。”日本的翻译官冷冰冰地答道。
国际红十字会
这不该是一个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国家的军官应该给出的回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强国的外交官齐聚日内瓦,决定强化战时对待战俘和使用战俘的国际规则。1929年《日内瓦公约》被世界各国所承认,日本的代表小林仁(Hasahi Kobayashi)也签了字,他后来成为日本帝国海军的中将——他后来要为1944年发生的巴拉望岛大屠杀事件负责,日军在这场屠杀中杀害了139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官兵。在1929年的时候,他还是外交官的角色,他代表日本签了字,《日内瓦公约》白纸黑字地写着:战俘应该受到国际法的保护。
不幸的是,日本政府的一些成员根本不承认他的签字。日本国会在批准《日内瓦公约》的时候,只是部分地批准了《红十字会公约》——这只是《日内瓦公约》当中的一个文件。在日本国会中非常流行这样一种观点,对于军事人员,一些日本国会议员纠结于《日内瓦公约》中对待战俘和使用战俘的一些细节性条款,他们认为在日本这些条款毫无意义,因为日本的士兵(包括海军和空军的士兵)是不会不顾自己的荣誉向敌人投降的。死亡将是他们喜欢的结局。所以对于日本国会——这个强有力的立法者来说,《日内瓦公约》的这部分内容毫无意义,所以他们拒绝批准《日内瓦公约》。
日内瓦公约签署现场
日本政府在《日内瓦公约》上的“不作为”使得美国政府在日本成功突袭珍珠港之后的几周内非常紧张,而且日军随后快速向东南亚进军,包括向菲律宾发动进攻。在1941年12月中旬,已经有数千名美国军事人员被日军关进了战俘营。美国驻柏林和瑞士的代表请求瑞士政府向日本政府传达以下紧急讯息:
美国政府请求瑞士政府驻东京的代表就以下几点与日本政府进行沟通:
美国政府是1929年7月27日通过的《日内瓦战俘公约》和《日内瓦红十字会公约》的成员国,美国政府现在要援引这些条款要求日本政府善待美国战俘和平民。
此外,美国政府援引《日内瓦战俘公约》,要求日本政府善待所有被日军俘获的美国平民,日本政府应该遵守《日内瓦公约》的这些条款。
日本政府是上述公约的签字国,可是日本却没有批准《日内瓦战俘公约》。美国政府希望日本政府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与美国政府同时遵守上述两个公约的相关条款。
如果日本政府遵循上述公约,美国政府将表示欣赏和尊敬。
这个“口信”有美国国务卿赫尔(Cordel Hull)签署。在经过7周漫长的焦急等待之后,美国国务院最终在1942年2月4日获得了瑞士外交部长在柏林的回复:
贵国12月18日的第331号讯息已得到回复,供参考。瑞士驻东京大使在1月30日发来如下电报:
日本政府已经告知我:第一,日本作为签字国将严格遵守《日内瓦红十字会公约》;第二,尽管《日内瓦战俘公约》对日本没有约束力,但是日本政府将尽可能地遵守此公约的相关条款,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采取手段为美国战俘提供必要之保护。
战争中备受虐待的战俘
日本外相东乡茂德几个星期之前已经通过西班牙驻华盛顿大使对美国做出过类似的保证。但是几个月后,在1942年12月11日,日本政府又对上述表态进行了一个“不祥的澄清”,他们解释了一下遵守公约的必要条件,用现在的话来讲,他们的态度将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类似于我们今天常说的“看情况”。为了抗议日本方面虐待在中国俘虏的美国战俘和平民,美国政府在1942年12月11日给日本方面发去了如下的电报:
日本政府已经通知美国政府,日本政府决定尽可能地按照1929年7月27日的《日内瓦公约》给予美国战俘和平民以必要之保护,但是现在日本政府虐待美国战俘的行为毫无疑问是在违背日本政府的法律义务。
尽管日本外相东乡茂德做出过保证,可是日本的陆相已经把战俘的管理权从日本外务省抢走了。在美国卷入二战的第一个月内,落入日本人手中的美国战俘的命运就变得黯淡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