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的所谓“小产权房”买卖时,很多购房者都把村委统建和村委盖章,当做是保障权益的“双保险”,觉得有了村委做后盾,所买的房子不是商品房胜似商品房,不过最近宝安几位市民被起诉非村民集资建房合同无效,要求取消房屋使用权,原告正是共乐股份合作公司,即传统意义上的“村委”,看来“小产权房”的“双保险”也并不保险。
明月花都位于宝安西乡大道与共和工业路交汇处,是共乐股份合作公司建的统建楼,其中5栋为住宅,共计700多户,虽然是村委统建楼,但购房者并非全部都是原村民,有一部分购房者是非原村民身份。
买了一套小产权房 却被对方告上法庭
今年9月19日至30日,深圳市共乐股份合作公司先后就周先生等多位非原村民购房者提起6个诉讼,认为原告所建房屋没有产权证,系法律明文禁止的、且不能办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房屋,而被告不是原告所在地村民,因而原告无权与被告合建,经研究决定取消被告对房屋的使用权,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明月花都集资建房合同书”无效。
周先生 购房者:肯定是非常不合理 简直是笑话 你都收钱(卖房)了这么久 现在是房价升了你就要收是吧
周先生介绍,当初购买明月花都的房子时,虽然知道是没有房产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但价格远低于周边商品房,加上是和股份公司即俗称的村委签订的集资建房合同,因此不曾担心会有风险,没想到现在却而成了被告,股份公司要求取消房屋使用权,而共乐股份合作公司之所以会起诉他们,可能跟一直以来双方的一些矛盾有关。
周先生 购房者:小区里面有六七十户人家捐钱,在一个休闲中心建一个活动室,前面还有很多宗原因,非要我们买那个车位 不然不给停车 各种原因引起的
周先生认为股份公司将他们告上法庭,是在震慑其他住户,不过周先生强调自己很无辜,纯属“躺着中枪”。
周先生 购房者:我是最无辜的,有一天他们刚好去拍摄 刚好我下去活动室打球 拍到我 就把我也列在里面 平时这些东西我都不知道情况。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周先生表示不管结果如何,他都已经很寒心。
“小产权房”风险多 购房者难以规避
在我们平常的采访报道中,见过原村民与非原村民合作建房后,因为房价暴涨,或者列入旧改拆迁范围后,双方反悔抢房的事件,但对于股份公司即俗称的村委反悔,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律师就提醒,这正是所谓小产权房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具体表现,而其他的风险还有很多很多。
信荣房地产律师团队介绍,所谓的小产权房,虽有政府大力打压,法律界人士不断提示风险,但因价格低于商品房而获得普通市民青睐,很多购房者以为“法不责众”,其实法律风险不容小觑。
律师:小产权房存在这些不确定因素
律师表示:“因为在我们深圳,常规来说,这种“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在市场上自然流通的房子,如果发生合同双方的一个纠纷起诉到法院的话,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合同是无效的。”
在以往的新闻报道中,我们也报道过市民购买这种所谓小产权房,结果遭遇卖方一房多卖的情况,律师介绍,所谓的小产权房在产权上先天不足,为一房多卖提供了空间。
律师:“它在再转让的过程中,它是不需要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来进行一个登记的,所以实践中就会出现这种多次以这个房子为抵押去向别人借钱融资,或者说多次转让的情况,就是一房多卖。”
此外,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房屋列入旧改拆迁时,能否获得赔偿等问题,都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律师:“小产权房在发生拆迁的情况下,作为倒过多手的购买人,他能不能享受到拆迁的赔偿利益的问题。”
律师介绍,上述这些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对购买人来说都是无法规避的,之前市场上流行的公证处公证、律师见证等途径,不仅没有法律效力,现在也是被明令禁止的:“我们知道的公证处肯定不接受这一类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深圳市司法局也已经明确禁止我们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参与这种小产权房买卖见证的一些工作。”
来源:粤睇粤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