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人生一大事,再加上最近房价暴涨,买房要更加小心,尤其是在签订买房合同的时候。合同是在以后你和房地产之间有矛盾了最直接的证据,所以千万不要放松警惕,以至于在最后你处于被动地位,今天我们就看看在签订买房合同时,大家需要注意的事项,需要关注那些重点,避免走进房地产商家的法律陷阱,买房了也高兴不起来。
1、首先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我们很多人都要求五证齐全,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如果有预售许可证,那么其他证也肯定是办下来了,办理预售证必须要提交其他四个证。大家在买房时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话,冲动买房,没有五证你的房子没有房本到时候你在关心就晚了。
大家口中相传的五证具体是哪五证呢?《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
2、房子下的土地性质。
住宅用地(商品房)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工厂、工业区)年限50年;科教文卫体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年限50年;商业、娱乐、旅游用地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年限为50年。法律规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届满,自动续期,但是续期需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转让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虽然现在法律没有明确交纳的具体费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时候又会有怎样的事情呢?大家可以想象一下!
很多人买房的时候只关注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等因素,还要注意使用年限,如果买一套房使用年限短,其实你买房也是吃了大亏了。还没住上几年就到期了,到时候优势一件麻烦事。所以呀,要慎重,买房时询问一下,尤其是二手房时。
3、房屋用途。
标签有些房地产公司对外销售的时候称其房屋为住宅,但是房屋用途实际上是公寓,还有商住俩用的。这些都是需要你注意的。
重要的是,如果你购买的是公寓,现在国家对于公寓能不能作为学区房,所以以你要是买房为了学区房的话,一定要慎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而且,公寓的光照时间不需要满足两个小时的要求。
4、物业!物业!物业!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也就是说,你买房时一开始是房地产公司给你选的,你并不知道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这就要求你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了解物业公司,还有物业合同中的重要约定。成立业委会之后才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但是现实物业和业主有太多的矛盾,维权非常难,非常难。签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一些隐藏的条款可能会让你吃大亏!
选好一个物业公司,你对的家庭幸福指数有很大很大的影响。诸君慎重,慎重。5、车库和地下室的约定
是不是赠与给你的车库或者地下室、阁楼等,还是你需要购买的等,这些约定一定要在合同里显示出来,维权时合同约定才是最重要的法律武器。
看规划,规划为准,销售人员讲的天花乱坠,开发商口头承诺都没有,能停车的未必是车库,一定要明确,不要被销售人员、开发商所迷惑。
车库、地下室、阁楼等是房子的重要部分,是生活所必须的部分,你停车啦,放杂物啦,这时候就凸显这些重要性了,面积虽小,但是使用,很重要,多关注没有错,为自己利益,没有错!
今天咱们就说这么多,下一篇文章咱们还关注买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带你走出法律的误区,买房时没有后患,入住后生活幸福指数嗖嗖的。
生活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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