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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明义|《春秋》:孝顺父母是做人的根本

2021-11-05 23:40    

作者:朱偲

导读:孝在是古人非常看重的德行。舜帝“纯乎孝慈”,以孝德而王天下;《论语》中提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汉代选官以孝为关键衡量尺度,唐玄宗亲自为《孝经》作注。

孝也是《春秋》大义之一。汉代春秋学大师董仲舒针对河间献王之问,详细阐发了《孝经》“孝,天之经,地之义”这一命题,而主张人应效法天经地义做到父慈子孝,所谓“无孝悌则亡其所以生”。通览《春秋》之义,孝有以下几个层面:

第一,作为境内最高统治者,天子和诸侯自身应当孝。按照周礼,国君去世之后有三年的孝期,在此期间继承人在境内不尊称公而称子,如以宋公称宋子等。关于这一做法的依据,《春秋》认为是“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就是说,上一任国君刚去世不久,尸骨未寒,新君不忍心立即就以公自居,这是孝道的表现。

此外,在守孝期间,新君不应该考虑婚事,鲁文公因为在三年之丧期间派公子遂前往齐国纳币而受到《春秋》的讥讽。另外,守丧期间,其他各国应持守“不伐丧”的原则(即不应乘人之危,在国丧期间前来讨伐),晋国士丐在侵齐过程中听说齐侯去世半途撤军受到《春秋》的肯定;晋国带领诸侯讨伐归附楚国的郑国,当时郑国处于丧期,孔子认为这一举动有失华夏礼仪之邦风范,《春秋》中也引以为耻。

第二,《春秋》主张君主应当体恤民情,减少民众负担,为百姓孝敬父母创造条件。《春秋》反对苛政,如果统治者妨碍农事,在农时兴作工程、兴兵讨伐,孔子就会在《春秋》中原原本本的记载下来。

第三,《春秋》提倡以孝这一美好德行教化百姓。《春秋繁露》中提出:“政有三端:父子不亲,则致其爱慈;大臣不和,则敬顺其礼;百姓不安,则力其孝弟。孝弟者,所以安百姓也。力者,勉行之身以化之。”显然在董仲舒看来,治理天下不能光靠威权以势压人,还应该注重教化。

或许也正是有鉴于此,后来政治家在施政理念上强调“以孝治天下”,在政治施行中,注重培育激发国民的孝悌之心,并移孝作忠,所谓“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由父慈子孝而家齐乡治,最终臻于君仁臣忠、政清人和。后世儒者如王阳明等人在平乱之后,基于地区的长治久安的考虑,也往往通过设立保甲、提倡乡约等方式移风易俗、鼓励百姓孝慈。

作为天之经、地之义,孝在今天仍不过时。随着时代的巨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有的年轻人迫于生活压力往往要到千里之外去谋生,或工作繁忙,或忙于交游酬酢,在对留守父母的照顾不免有些疏忽;有的人在单位中对领导同事很尊重,但在对待父母上不免缺乏耐心。因而古人讲究移孝作忠,对现在人说可能要颠倒过来--移忠作孝。

对普通人来说,不一定要像政治家一样关注天下的长治久安,但需要结合自己的情况略尽些孝道:拿出在单位中对领导的尊敬、对同事的周到来对待父母,剩下来一些交游酬酢的时间和精力带着父母一起下个别致馆子、带着父母去买件时兴的新衣服,这样一些小细节往往会打动父母,让父母念叨很久。这也称得上是对《春秋》的活学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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