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外美国投资移民提醒,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12月的签证公告牌。其中,最终裁定日(FAD)表上EB-5项目一栏,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签证截止日期前进14天,至“2014年7月15日”,在递交申请日(DFA)表上,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保持不变,依旧为“2014年10月1日”。同时,由于新财年签证配额的重新开放,EB-1杰出人才签证类继续保持无排期状态,意味着申请人一旦审批通过可迅速获得绿卡。
(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最终裁定日(FAD)表)
(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递交申请日(DFA)表)
侨外美国投资移民表示,根据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17年12月1日起,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区域中心投资的申请人,凡优先日在2014年7月15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将有资格得到广领馆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而递交申请日(DFA)表虽然暂未确定是否被移民局启用,但国务院仍会基于该表的截止日期来发放EB-5签证办理的缴费通知。即自2017年12月1日起,身在中国且优先日早于2014年10月1日, I-526已获批的EB-5申请人,将会收到缴费通知,可提前缴费以及递交签证信息表格。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现行EB-5区域中心法案将于12月8日到期,因此在本次排期公告上移民局也做了特别声明,表示如果区域中心法案没有获得延期,则EB-5区域中心类别签证将发放到12月8日,建议收到面试通知的投资人如期参加面试。
侨外美国投资移民提醒,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主任Charles Oppenheim也在7月19日召开的移民局旧金山会议上对排期的未来走向做出预测。他预计,若EB-5区域中心在12月18日之后顺利延期,至2018财年年末,即2018年9月,EB-5排期的截止日期将会走到“2014年9月8日——2014年10月1日”之间。还有不到一个月,现行EB-5区域中心政策即将到期,关于该政策的后续动向,侨外移民也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