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0日,灵台一男子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且与他人发生言语冲突后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当日下午,灵台县独店镇王某为其孙女在家过生日,期间和前来祝贺的亲友共同饮酒,晚7时许,该男子在无驾照且饮酒的情况下,驾驶一辆面包车送亲戚回家,当车辆行驶止某大桥施工处时,因天雨道路泥泞,被一辆烂在淤泥中的轻卡车阻挡,无法通行,王某遂与该卡车驾驶人焦某发生言语冲突并撕打在一起,撕打中二人摔倒并滚落路旁洼下,双方均被裹为泥人,后被围观群众拦劝开,随即报警。王某被传唤到所后,血液中检测出酒精含量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毫克,属于无证且饮酒驾驶。
目前,王某殴打他人一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其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案已移交灵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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