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炼成钢,守护正义的暧心公诉人,他是谁?
他用精湛的业务、务实的作风展示了检察官风采,他用刻苦的钻研和无私的奉献诠释了爱岗敬业,他用扎实的理论、过硬的素养践行了共产党员、检察官的信仰。
他是平潭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室负责人、公诉科副科长、检察员蒋恒。
浓眉大眼、相貌堂堂、雄姿英发、气宇轩昂,是大家对蒋恒的第一印象,而他获得更多的评价是乐观积极、勇于担当、爱岗敬业、高效务实……
单位的同事们都称蒋恒为“蒋帅”,不仅夸奖他有着出众的外貌,更加肯定他与人为善、勤奋好学、业务精湛的优秀品质。
蒋恒是平潭检察院的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也是检察官的优秀代表。2008年以来,蒋恒同志一直工作在公诉第一线,至今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办案数历年位居单位前列,无一错案。
他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做好每个案件的审查工作,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毒、涉黄、性侵、倒卖文物、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重大案件,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求真务实,坚守正义
2008年,刚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一年的蒋恒还是一个“小鲜肉”,便开始了他的公诉生涯,一干就是9年。
让蒋恒印象深刻的是一个猥亵儿童案,这是他办理的第一个案件,也是一个经历了无罪判决经抗诉后被告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案件。
这起案件作为指导案例,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刑事审判参考》一书中。
2008年8月,被告人林某为寻求性刺激,趁被害人江某(4岁)等四个小孩在其经营的店铺玩耍之机,把江某抱到店内床铺上,将江某短裤脱到大腿处,用手指抓摸其阴部,被江某的亲属周某当场发现。
案发后林某始终否认有猥亵行为,案件被移送到平潭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正是蒋恒。通过对事实和证据的深入分析,平潭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林某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林某犯猥亵儿童罪,林某上诉,经发回重审后,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证据主要是被害人江某的陈述和证人陈某、周某的证言,江某和陈某均为不满5周岁的幼儿,其辨别是非和表达能力尚不完全,周某系江某亲属与其有利害关系,林某始终否认有猥亵江某的行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林某有猥亵被害人的行为,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判决林某无罪。
为了查清事实,还原真相,针对该案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共同组织人员,在被告人亲属和被害人亲属的见证下,到现场进行模拟实验,确认了周某证言的真实性。蒋恒就是检察机关参与模拟实验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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