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信用卡诈骗、妨碍信用卡管理案,涉案4名被告受审。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任某、刘某将改装后的POSE机放置餐馆等处以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及密码,然后由被告任某伪造信用卡后盗刷,涉案金额巨大;另任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10张,数量极大。被告人林某持他人伪造的银行卡通过ATM机转账、取款等方式套取现金,数额巨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13张,数量极大。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追究任某、林某相应的刑事责任,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刘某、韩某的刑事责任。
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