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指出: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经政府部分批准,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场所。很显然,根据《通知》的要求,工程交易中心就是政府部分批准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属于“社会公益类”的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没有管理执法权。
- 词条目录
1 工程交易中心的定位与特点
- 1.1 工程交易中心定位分析
- 1.2 工程交易中心特点分析
2 工程交易中心主要经营模式
- 2.1 “大市场”格局经营模式分析
- 2.2 “一站式服务”经营模式分析
3 工程交易中心主要运营模式
- 3.1 工程交易中心四大类运营模式
- 3.2 大型城市交易中心运营模式分析
- 3.3 中小型城市交易中心运营模式分析
- 3.4 新型工程交易中心运作模式建设分析
4 工程交易中心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5 国内主要领先工程交易中心机构
工程交易中心的定位与特点
工程交易中心定位分析
(1)工程交易中心的定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指出: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经政府部分批准,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场所。很显然,根据《通知》的要求,工程交易中心就是政府部分批准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属于“社会公益类”的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没有管理执法权。(2)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工程交易中心是由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机构建立的,自收自支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根据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对市场主体的服务、监督和管理。(3)工程交易中心的职能工程交易中心其主要职能是为进入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提供服务,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等,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分包信息等,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政府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工程交易中心特点分析
(1)工程交易中心的集聚性特点一般的有形市场都由相当数量的企业组成,少则几十家,多则成百上千家,可以说有形市场是一个企业集中的场所。对工程交易中心而言,由于所处的建筑行业范围较广,其囊括的企业远大于一般的有形市场。工程交易中心中的绝大多数企业经营的是同一产品,即建设工程或者建设工程相关的衍生产品,如建筑材料等。同时工程交易中心还提供了涉及建筑工程的一些服务,如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设立了集中办事窗口和为为强制招标工程提供相应专业服务设施等。因此,工程交易中心的核心是围绕建筑产品的一种集中交易和服务场所。正是由于其集中了建筑市场中的绝大部分参与者,吸引了建筑市场的各类企业,所以能承担为市场主体提供较为全面的服务,发现、传递诸如工程、市场价格以及产业发展方面信息等功能。这也是工程交易中心区别于一般经营公司的显著特点之一。(2)工程交易中心的辐射性特点工程交易中心的生存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与市场运作的企业和市场交易量的多少。在工程交易中心中,如果中心里面的的企业能获得经营成本之外的超额利益,那么他们将积极投身到工程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中心在市场主体的支持下,能够获得生存和发展,反之则将萎缩甚至关门。一般的消费品交易中心不需要有较强的辐射性,只要中心在周边地区拥有一定量的消费者群体,就能生存和发展,但对于专业市场,尤其是工程交易中心这种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市场,则必须有较大的辐射范围才能保证中心的容量和交易量,以维持中心的运行。不少工程交易中心建立的专业工程、建材交易和远郊区县建设工程等中心,就是为了增强辐射能力而建立起来的,并已经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3)工程交易中心的竞争性特点工程交易中心实质是一种竞争市场,在工程交易中心内,存在建设方与承包方之间的竞争,不同类型的工程招标人之间的竞争和中介服务类企业之间的竞争。这些竞争不仅可以促进经营者转变经营管理观念和经营方式,促进建筑市场的流通事业,而且可以促使市场主体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优化市场环境,最终达到降低社会工程成本的目的。在目前的工程交易中心中,通过信息发布和向强制招标项目提供开、评标条件等形式,为市场主体间的竞争提供了一系列的专业服务,起到了一定的良好成效。工程交易中心主要经营模式
“大市场”格局经营模式分析
“大市场”格局的经营模式是指将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专业劳务交易、建材设备交易等交易中心进行合并,形成施工总包、专业(承)分包、劳务分包、建材设备采购、监理招标统一的“大市场”格局。以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为代表。“一站式服务”经营模式分析
“一站式服务”模式又叫“阳光绿色通道”模式,以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为代表。在天津市内六区及新四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而且中央在津项目及电力、水利、公路等各类专业工程业全部进入工程交易中心市场进行交易。在场所建设方面,除有关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督机构驻场办公外,还吸引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和银行进场服务,实现服务创新的新图片。工程交易中心主要运营模式
工程交易中心四大类运营模式
目前全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展现状很难有个明确的界定,但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如下图所示。如果将这四类交易中心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前两类可以说是传统型,后两类可以说是探索型。传统型的优点在于能在更深更广的层面上,集中优势资源服务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探索型的优点是能主动适应改革形势的需要,为今后的发展积累宝贵经验。但不论是传统型还是探索型,都面临一些共同的挑战。图表:我国工程交易中心主要运营模式分析及案例城市分类 | 运营模式 | 案例城市 |
第一类 | 从事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此类案列较多。 | 武汉、长沙、长春等 |
第二类 | 具有独立法人身份,单一从事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企业。这类情况相对较少。 | 南宁等 |
第三类 | 从事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管理,但被统一到一个更大的要素平台的机关事业单位。 | 天津、杭州、福州等 |
第四类 | 把有形建筑市场作为一个资源平台,通过拓展服务,集多项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事业单位。 | 重庆、成都等 |
大型城市交易中心运营模式分析
一些特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结合自身人口众多、建设任务繁重等特点,在运营管理上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统一程序,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分中心,解决了因路途远而导致招投标成本高的问题,但这种运营模式也存在一定问题,比如管理协调难度大、工作程序繁琐等一系列新问题。中小型城市交易中心运营模式分析
对于中小型城市而言,一般采取“一站式服务”模式,部分城市也实施“分中心办公”。新型工程交易中心运作模式建设分析
鉴于工程交易中心发展现状及对工程建设具有的特殊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交易中心的作用,需积极稳步有序地做好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以《建筑法》、《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为指导,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点,以促进国计民生大项目建设为目标,并以已经形成的大型主导工程交易中心为基础,按照有利于工程建设、有利于公平竞争、有利于政府监管的原则,在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上尽快实现“六个统一”和“两个分离”。即:在设区市级以上地方政府行政区域内,对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及其招投标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机构、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收费;加速实现工程交易中心与行政监督部门的分离、原有各行业的工程交易中心与本行业分离,并实行资源共享、随机抽取、行为考核“三位一体”的评标专家管理的软件系统,使所有行业(专业)的招投标活动都进入统一的中心内进行交易,工程交易中心真正成为在国家法律指导下依法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非盈利性质的招投标服务机构。通过对机构设置、发展规模、资源利用、收费标准、信息发布渠道、受众、法律监督等方面的比较分析,可以预见,新模式优于旧模式,而且可以解决旧模式许多无法回避的问题和矛盾,新模式的建立对规范工程交易中心、预防职务犯罪是积极的、有效的。图表:新旧工程交易中心模型特点对比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工程交易中心研究小组整理工程交易中心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截至2012年底,全国仅地级以上城市已建立工程交易中心422家;31个省会城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工程交易中心体系;工程交易中心的进场范围也逐步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正在由单一的房屋建筑工程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电力、铁路等多领域转变。图表:2011-2012年全国仅地级以上城市已建立工程交易中心数量(单位:家)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工程交易中心研究小组整理具体内容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工程交易中心发展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国内主要领先工程交易中心机构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