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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3月底下发的《中国足球协会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逐渐成为“一纸空文”(已经成为事实上的空文,禁止正在办理入籍手续的球员租借变成了“外包”)的时候,当某些俱乐部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这个“罪名”似乎有点大,但实际情况如此)的时候,中国足协终于将要推出更新、更全面的“归化规则”了,虽然目前还是传言阶段,可是中国足坛从来都是“无风不起浪”,这又是一次传统手法先抛出一个“概念轮廓”来“试水”罢了。
如果最终的“归化规则”出台,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将作为一项长期规划来执行,至少初衷一定是这样,需要再次说明的是归化与青训并不冲突,夯实青训根基为主、归化补强羽翼为辅,看看临近日本和中东的卡塔尔,他们用事实证明了这条“道路”是可行的,当然那些急功近利的归化操作除外,在这方面日本和卡塔尔也都有失败的案例。
对于后裔球员的入籍操作据说是要完全符合国际足联的规定,这里再普及一下我们所说的“后裔球员(descent player)”,就是李可、侯永永、布朗宁和萧初这样的球员,他们与埃尔克森和阿洛伊西奥这样的“归化球员(naturalized player)”有本质区别,所以对于现在网上传言的布朗宁、侯永永和萧初打过青年队的洲际大赛而无法效力国足的说法笔者也是醉了,具体可以参照扎卡兄弟的案例,或者去看一下马德兴老师曾经对于国际足联具体转换国籍规则的解读,不要因为一个马来西亚球员的转换会籍失败就否定之前无数个成功过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