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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军虎调研指导驻所检察室工作

2020-10-29 18:09    

为更好的履行驻所检察室岗位职责,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有序,2019年2月15日,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军虎调研指导驻所检察室工作,市公安局副局长曹华林、市看守所所长陈锡泉、市院驻所检察人员陪同调研。

在市看守所,李军虎副检察长查看了市看守所综合办公大厅、提讯室、律师会见室、新监区等监管区域,深入监区对市看守所内值班干警值班情况、监控巡视情况、医务室等进行了检查。随后李军虎副检察长进入监室,详细对在押人员所涉嫌的罪名、诉讼阶段、能否吃饱饭、监室是否存在牢头狱霸、同案在押人员是否存在混关混押等情况进行了了解。最后,查看了驻所检察室的检察日志填录情况、留所服刑人员台账、未成年在押人员台账、收押台账、在押人员谈话笔录、监控视频等资料,详细询问了驻所检察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难点、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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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束后,驻所检察室与市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市院副检察长李军虎就看守所检察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01

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安全是监管场所的核心问题。看守所干警和驻所检察人员要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措施上有力,共同落实好各项监管制度、防范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止监管场所出现安全问题。

02

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看守所干警和驻所检察人员要认真落实在押人员人权保障、思想教育、人文关怀、心理疏导、亲情会见等措施,切实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被监管人员思想稳定。

03

加强干警管理和队伍建设

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要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队伍纯洁、干净,促进工作作风向更紧、更严发展。

04

担负起法律监督职责

驻所检察室要更加注重与监管单位协作配合,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配合监管场所认真开展好各项安全防范检查,对在押人员的身体、监舍、生产生活区域等活动场所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05

加强学习

驻所检察室检察人员要加强对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和《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自学、集体学习、及参观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等方式,为打造共赢、双赢、多赢的驻所检察队伍,为促进驻所检察室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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