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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窨井设施和施工围挡整治 迎VR产业大会提城市颜值

2020-10-21 12:59    

窨井设施和施工围挡,虽不是城市“大件”,但分布极广,功能重要,且安全性更不容小觑。然而窨井设施破损如“陷阱”影响市民出行安全、施工围挡破损标准不统一影响市容市貌,只有维护好、规范好窨井设施和施工围挡,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举措。

为迎接第一届世界VR产业大会在我市召开,根据“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整治行动总体部署。7月30日上午,市城管委召开市政道路窨井设施和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动员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各管线产权单位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迅速行动起来,打赢一场市政道路窨井设施和施工围挡整治攻坚战,会议由市城管委副主任詹成龙主持。

首先由市城管委副调研员彭小林宣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殷美根同志关于市政道路窨井设施专项整治方案的批示,解读南昌市市政道路窨井设施专项整治方案,并布置整治工作。

市城管委党委委员、市城管执法支队长秦芳解读施工围挡专项整治方案并布置整治工作。

随后,东湖区城建局、市排水管理处、红谷滩新区执法局、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分别就做好市政道路窨井设施和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杨保根主任表示:窨井盖虽小,却涉及到所有市民出行交通安全等民生大问题,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政府形象,也拷问着城市管理水平。本次整治工作应遵循“谁的孩子谁抱走”原则,按照市级主导、分级负责、权属主体、部门监督的要求实施。

对于施工围挡规范化、标准化和管理经验做法,各城区先行先试已经做了很好的探索。开展市政道路窨井设施和施工围挡专项整治是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市民出行环境的大事,为此制定了详细的整治方案。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实施整治、明确标准、督查督办、加强宣传、长效管理、强化领导。确保如期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市政道路窨井设施专项整治

基本原则

遵循“谁的孩子谁抱走”原则,按照市级主导、分级负责、权属主体、部门监督的要求实施。

整治范围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2018年实施道路“白改黑”计划的城市道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井具井盖。

整治标准

(一)井具井盖病害的判断标准

1.井具井盖周边1.5米范围内路面出现网裂、沉陷、拥包、车辙、翻浆、松散等破损;

2.井具井盖与相邻路面出现沉陷或凸起现象,高差>15毫米;

3.井具井盖翘跛、响动、井框破损、井盖缺失;

4.井盖与路面之间出现脱离、松动;

(二)整治技术标准及要求

1.用于病害整治的井盖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技术要求,更换的新井具井盖须具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车行道病害井具井盖整治原则上应使用可调式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并使用球墨铸铁调节环。

3.井具井盖周围路面修复材料应与周边路面材料相同,碾压密实,无松散、开裂、脱层等破损现象。

4.井具井盖修复面外观应美观,车行道上应为圆形,人行道上宜为方形(外方内圆)。

5.井具井盖应安装稳固,井具井盖与路面平顺连接,高差应控制在行业标准合理范围内;井盖与井框顺接完好,无翘跛、无响动和盖错现象。

职责划分

1.市市政道路管养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市管道路窨井设施的整治,区级市政道路管养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区管道路窨井设施的整治,窨井设施权属单位负责实施窨井设施的整治,接受市区两级市政部门及其市政道路管养单位的指导监督。

2.道路交叉口窨井设施以路幅较宽道路红线划分,红线内的由路幅较宽道路的管养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红线外的由路幅较窄道路管养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协调。

3.井盖周边1.5米范围内的路面缺陷由井盖权属单位负责整治,井盖周边1.5米范围外的路面缺陷由窨井权属单位造成的,市政道路管养单位和窨井权属单位可通过协商由一家实施整治,所涉费用协商分担,其余情况由市政道路管养单位负责整治。

4.经道路管养单位组织权属单位现场确认并由权属单位签字背书,无权属单位领责的病害井,由道路管养单位负责填埋,三年内任何单位不得开挖维修。

5.同一道路涉及2个以上管养单位,交接部位界限不清晰的,按市与区、县区(开发区、新区)排序和东先西后、南先北后的原则,确定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窨井设施整治的管养单位。

施工围挡整治

施工围挡“五必须、一严禁”,既施工必须围挡、占道必须审批、设置必须规范、维护必须及时、违规必须处罚,严禁商业广告。

整治范围

1.区域: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新建区(长堎镇、望城镇)、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城关镇。

2.范围:施工围挡是指房屋建筑、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市政管线、园林绿化、城市排水、房屋拆除、临街店面装饰装修等工程和市政设施维护及抢修作业所设置的围挡。

整治内容

1.施工不围挡;

2.未经审批以及超审批范围、时限违规设置围挡;

3.未按照《南昌市施工围挡设置及维护管理规定》和《南昌市施工围挡设置分类与标准(试行)》要求设置围挡;

4.围挡定期巡查和维护机制未落实,日常维护不到位,围挡倒伏、破损、脏污,影响市容观瞻;

5.未经许可擅自利用围挡设置广告。

围挡设置标准

施工围挡以施工工期为标准进行分类,分为中长期围挡和、临时性围挡。具体要求详见《南昌市施工围挡设置分类与标准(试行)》。

1.围挡材质选用标准

优先选择钢质材料,选择性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砌体材料,限制使用 PVC 材料,严禁使用折叠式彩钢板。

(1)工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中长期围挡,应采用连续、封闭的钢结构、砌体围挡,其墙柱和基础砌筑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2)工期在一个月以下的临时围挡,以移动式全塑注水式水码围挡为主。

2.围挡外观造型标准

(1)围挡设置应挺直、整齐划一、清洁美观和无破损,市区主要道路的围挡设置高度要统一,围挡高度设置中长期围挡不低于2.5米,临时围挡不低于1.8米,市政工程临时突击抢修项目围挡高度不低于1.3米。

(2)围挡设置应牢固安全,围挡基准色调应当与道路基本色调相吻合。

(3)施工围挡一般不得设置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设置须报市城管委备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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