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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新设多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文明交通你我遵守!

2020-10-21 01:26    

【文明交通】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提醒广大驾驶人和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

南昌县道路上2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路口,8处路段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道路上新增设的34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停放机动车设置点位

,向社会进行公示如下:

01

南昌县境内沿江南大道、南外环高速路上开车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开车抽烟等违法行为

启动电子警察抓拍,进行处罚。

2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路口21(处)

1、沿江南大道与八月湖路路口

2、沿江南大道与汇仁大道路口

3、沿江南大道与小蓝大道路口

4、沿江南大道与东莲路路口

5、沿江南大道与东岳路路口

6、沿江南大道与富山大道路口

7、沿江南大道与芳湖路路口

8、蒋巷中心公路与豫章大桥路口

9、蒋巷中心公路与高速路口

10、莲塘大道与银良路路口

11、莲塔线与翠林路路口

12、诚安路与莲安路路口

13、昌东大道与昌南大道路口

14、昌东大道与滨河东路路口

15、昌东大道与振兴大道路口

16、昌东大道与莲谢路路口

17、昌东大道与莲溪路路口

18、昌东大道与板联南路路口

19、莲武路与雪芹路路口

20、雪芹路与尘坊路路口

21、尘坊路与黛洲路路口

3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设置路段:

1、南外环塔城收费站以西300米处(东往西方向);

2、南外环武阳互通以东4公里处(西往东方向);

3、南外环迎宾互通以西约1公里处;

4、南外环赣江特大桥西桥头以西300米处;

5、昌东大道ZK1+300处

6、昌东大道ZK5+180处

7、昌东大道ZK5+630处

8、105国道白溪潘家以北500米处

4

电子警察抓拍违法停放机动车点位(34处)

芳湖路:丰源淳和北门口,清水湾北门东侧,清水湾北门西侧;

绿逸路:红星美凯龙南昌象湖店南面,绿逸路御茗阁;

东莲路:东莲路奥林匹克南1门口;

东新一路:车尚汽车维修,口味烧菜馆;

八月湖路:大洲还建房北门口(亿丰网吧),芳湖苑南门,洋河蓝优对面(丰源淳和南二门),香菜热饭;

芳草路:幸福时光三期(芙蓉兴盛),象湖明珠南门(芙蓉兴盛),芙思密可,永康口腔,鸿基房产,移动门口;

金沙二路:九里象湖城西门,力高东门口,工商学校门口,景城名郡菜场西门;

澄湖中路:雅夫曼整体橱柜衣柜,实木地板地暖,AO史密斯,海景卫浴;

五一路:南昌县有线电视营业厅,膳当家黄焖鸡往南80米;

莲塘大道:鑫豪宾馆,八一卫生院,美美商店,昌盛平价钢材店;

东岳大道:海嘉路与东岳大道路口;

本通告

自2018年6月25日起实施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者,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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