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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现场宣誓: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0-10-20 21:05    

日前,长兴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召开,会上强调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是“中央领导关切、国家部委重视、家长学生期待”的关键小事,更是民生大事。要下定决心,精准攻坚,创优生态链,合力育品牌。全县中小学校长、教师代表以及校外培训机构代表等共280余人参加动员会教师代表现场宣誓: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长兴县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根据方案,长兴县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疏堵结合、健康有序”的原则,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教师宣誓

整治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涉及中小学生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如何整改?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要分类施策,按照“规范提升一批、整改达标一批、取缔关停一批”的总体思路开展有效整治。

规范提升一批。针对证照齐全、但硬软件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培训机构,要求从办学条件改善、师资水平提升、办学特色打造等全面开展规范提升行动。同时重点查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等级考试及竞赛、实施校外培训结果与民办中小学招生挂钩、开展超纲教学等行为。规范培训机构内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情况、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培训及参与有偿补课情况。

整改达标一批。1.对有照无证但从事文化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确需扩大经营范围从事文化课程类教育培训的,需事先向县教育局申请办学许可,经检查合格的,核发办学许可证。

2.对有照无证但从事文化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开展文化教育类的培训,并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3.对无照无证、但有条件整改的,给予限期1—6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期间停止办学),整改后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经检查合格的,可核发办学许可证。

取缔关停一批。1.对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

2.对无照无证的、且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一律责令其关停。

3.对有照无证但从事文化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具备办证条件的,且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如何管理?

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培训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出台《长兴县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巡查发现、群众反映、联合执法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税收征管工作。对于整治后出现的无证无照或有照无证的从事中小学生文化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其办学行为在媒体上曝光,防止整治后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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